关于网文版权的问题_在头条写网文的著作权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1:09:33 人阅读
导读:【说说网文签约-著作权那些事儿】本人也是写网文小说的,目前没在头条签约,不过手里有好几个别的网站的合同。这里讨论的是【小说】哦,不要把自媒体文章混淆。其实各家的...

【说说网文签约-著作权那些事儿】

本人也是写网文小说的,目前没在头条签约,不过手里有好几个别的网站的合同。

这里讨论的是【小说】哦,不要把自媒体文章混淆。

其实各家的合同里面,关于著作权的归属都大同小异。

主要有几个点(睁大眼看,关系到你的作品大火了以后,谁挣大头的问题):

【一、著作权到底在谁手上】

这里讨论的是你的小说跟网站签约以以后哦。

可以这样说,一旦签约,你的作品就卖身为奴了。

著作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作品著作权归归网站。

大多数网站,会通过合同,把你的全部版权拿到手上(数字版权、实体版权、影视改编......)


*有良心的网站,在后续的实体书出版、影视改编、改编漫画、音频.....都会给作者分成(好的网站能做到:网站3成,作者7成)。一般情况55分成也可以了。

*有些无良网站,利用合同陷阱,吃相很难看,后续的其他收益直接就黑了(这里就不点名了)。这种情况,即使作者的小说改编影视大火,也跟作者没关系了.....

【二、与网站签约后的时效问题】

你的作品与网站独家签约以后,合同有效期一般是15年-20年。

也就是说,这合同

跟你签10年以内的网站,那是良心大大滴好(现在已经很少)。

跟你签15-20年的网站,那是正常情况(头条归在这类)。

阅某文的合同为啥惹起众怒了,听说他的合同期是50年(实话实说,这个只是听说,咱没见过人家合同)(50年估计作者也入土成盒)


【三、签约后的如何收入问题】

作者小说签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收益(不要嫌弃那些小说app中的广告讨厌,那是作者的衣食父母)

2.订阅收入(读者购买VIP章节,作者更网站分成)

3.打赏收益(哪里没几个豪横的土豪嫩,看你写的爽,爷赏你点咯)

4.网站福利(全勤、低保、保障......叫法不一)

这里要说的是,写小说要想养活人,全靠1/2两项,3/4只是鸡肋。

要想月入上万,无其他法,唯快更尔,月更三十万,不成神也难........

作为一个看网文小说十几年的网文老书虫,说实话,这次的事件,无论是传播范围还是影响力来说,那力度绝对是空前的。

曾经我也尝试过写小说,不过文笔不行,所以就没有继续下去,但看小说的习惯还是一如既往。

网文作者的权益,说实话,如果只是靠作者圈子和阅文谈,其实我个人会比较不看好,毕竟在这方面,作者绝对是处于下风的,平台更加主动。从这次的事件我们就可以看出,平台在这方面的强势和作者的弱势。想要在平台发书,就要接受这样的条件,一旦接受,版权就不再是你的,简直就像是和死循环一样。

其实这次的事件,不单单是阅文,其实在网文小说这块,作者没有了自己书的版权这件事儿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很久之前,作者就已经对自己写的小说没有了版权,基本上叫得上名的小说网站,差不多都是这样。

如何保护作者权益,其实这次的事件是一个非常好的事件,因为影响力够大,引起了讨论其实很高,但想要具体解决,我想除作者,平台之外,还更加需要官方的文件,官方的支持,仅仅只是作者自身的维权,可能是不够的,针对网文小说相关的著作权保护,让作者和平台都有法可依,但是最重要的,对未来的行业规范也能够起到促进保护的作用。

好了,本期内容到此结束,我是尘世语,我们下期不见不散,拜拜!

建议你去红袖和纵横发小说,那网站使用版权5年,这样你的小说还有机会回来的,我自己也在红袖发小说呢,一起努力哦!起点不适合新人混,总之感觉红袖和纵横要好些。

起点是用户最多的网站,很多小的书站都盯着起点,有时也会挖人~^^ 真正的网络小说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针对已经签约的作品~没有签约的作品不存在利益关系 网络小说属于文字作品的一种衍生方式,其版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属于作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盗用”的性质,根据性质不同所侵犯的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a.如果是未经作者的授权擅自修改文章的实质性内容则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甚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这要视改动的内容性质和程度而定,看有否恶意歪曲。其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b.如果是将已经发表在网站或论坛上的文章转载于其他的网络平台,这种行为是行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种外在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作者或作者授权的人来行使。但在这种情况下,将他人已经发表在媒体上的作品转载到其他媒体上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的情形,即允许转载人不经作者同意转载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且必须注明作者的名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从作品首次发表到作者死亡后50年。c.如果是将别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再发表在论坛或网站上,在这种情况下,“盗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作为人身权的署名权期保护期限也不受时间限制 『附上起点的作品授权说明』 ■ 作品授权级别说明 为了尊重作者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切身利益,请您在作者专栏开通后,就发表作品的版权授权,务必以单一选择方式作出选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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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归属要看你是签的哪一类约,不同网站给出的签约类型也不一样。像那些大神作家,给出的签约条件相对可选择性要多一些。像一些大型网站,也对版权归属要求苛刻,各种版权都是归网站的。不过对于新人或者大部分辛勤码字还没有站上金字塔半山腰的人,能够签约已经是很不错了,就先别考虑什么版权归属问题了。只有你也能达到三少,霸唱那样的级别,你甚至可以自己开公司推广自己的书。所以,安心写作,能签就签,即便版权是别人的,也会给你分成收益。

《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此时权利人需要举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应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总之提供电子证据,原始的手稿,或者进行版权登记等方式都能够在侵权发生时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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