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起诉资不抵债怎么办_多人起诉怎样分配债务保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4:12:36 人阅读
导读:既然能欠你100多万,想来这人原来和你关系相当好,或者干脆就是生意伙伴。5年多没还上还走了法律程序,这彼此的那点情份肯定丢的一干二净。但对方既然已经资不抵债了,...

既然能欠你100多万,想来这人原来和你关系相当好,或者干脆就是生意伙伴。5年多没还上还走了法律程序,这彼此的那点情份肯定丢的一干二净。但对方既然已经资不抵债了,你把对方所有的的资产都通过法院执行了,你还想着讨要,是放不下那些钱,还是咽不下那口气?

如果对方转移了财产,不还钱还在奢侈消费,你可以寻找证据提交法院,让法院为你执行回来。包括房产和其它固定资产、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现金、银行存款、名下的公积金甚至一些类型的保险等等。除了对方生活必需的以外,你都可以拿到。

但如果对方确实已经山穷水尽,真正无力偿还,你就不要苦苦相逼了。给对方尽可能多的时间,甚至在生活上给予一定帮助,扶他东山再起,可好?这样对方也有慢慢还清债务的可能。话不说尽,事不做绝,是老辈人留下的做人分寸。

人有三灾六难,谁也有走背字的一天,你何苦在对方落难之际再踩上一脚呢?对曾经的朋友是个伤害,他会记恨你一辈子,逼急了铤而走险也说不定。人在绝望时真的什么都干的出来。你能落个什么?钱拿不到,拿到的只有仇恨。

以下纯属假设,假如你不是这种情况,尽可忽略。

如果你是放高利贷的,那我劝你断了要钱的心思。5年时间足够你收回本金还有余,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留点活路,自己以后才有路可走。至于什么动用黑社会暴力催债的想法,更是别有。现在的社会容不下那一套了。

大白话说财经,我是断断断水刀。欢迎留言交流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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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资不抵债了,想优先拿到欠款,得满足几个条件:

1.借款是否有抵押担保,如果有财产抵押,你在抵押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人查封的在后;

2.如果没有财产抵押,看有没有担保人,如果有,直接找担保人要求还款吧,注意别过了保证期限,如果没有担保人,其他人同意担保的,可以签署保证协议,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3.看借款用途,如果是夫妻借款买房之类的,你可以将其配偶一并起诉,要求双方还款,执行配偶名下资产;

4.如果以上都没有,债务人自愿通过其他人向你还钱也行,估计难度大,本条不具有可行性;

5.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你的债权又比较大的话,直接把债权卖给保理公司吧,能收回点就收回点。如果你的债权数额较小,那就起诉后,抓紧时间申请执行吧。虽然不能短时间拿到钱,最起码有执行依据,可以在以后债务人有财产时,不至于再拖后执行,再影响债权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1、被告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现有的财产需要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申请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2、被告是企业法人的情况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未提出破产申请或者破产未被法院受理的,按采取保全措施的先后顺序获得清偿,财产保全有优先权。按破产程序处理的,在各债权人之间分配,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执行时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但享有抵押等他项权利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这种问题很难缠,当事人已经死亡,但是他所欠债务并没有清,现在主要问题无非就是被欠债人讨厌这些债务的情况,这些债主到法院起诉,但是面临的问题还是这个债务应该由谁偿还的问题。

还是那句话,债务人死亡,但是债务存在,那就看债务人有没有固定资产,或者资产继承人,如果有这人,那问题不大,应该由这个人来承担,一般债务人死亡,应该承担偿还责任的就是债务人配偶、子女,遗产继承也由这些人来继承,自然债务也应该由这些人来承担。

按照题主叙述的意思来看,虽然说欠债人已经死亡,但是他绝不是一个没有亲人的人,借债这么多应该是一个做生意的人,那么他就应该有遗产,比如说固定资产,现在他虽然死亡,但是妻子和子女应该继承了他的遗产,同样还有他的债务。

我们经常听到人死债消这句话,那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不是说欠债人死亡就抵消债务,债务应该让继承人来承担,所以说起诉至法院,自然法院也会让此人财产继承者来承担这笔债务。

当然,这笔钱现在要起来自然免不了困难,这个讨债过程肯定很麻烦,要做好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在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有权分配被我保全冻结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百一十一条 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起诉了还真是没希望拿回钱了。我一朋友由于生意周转,从我另一个朋友那拿走200W,从其他朋友那也借了六百W,后来全赔了……有人合计起诉,他啥都没有了,起诉有什么用呢?

后来他一个朋友给他一个工程项目,他用一年时间把借款和利息都还清了。人在机会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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