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3:53:56 人阅读
导读:党政、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式职工,一种是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党政机关也在试行“聘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更是在向“全员聘用制”...

党政、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式职工,一种是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

党政机关也在试行“聘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更是在向“全员聘用制”方向发展,因此,党政、事业单位不仅有权单方面开除、辞退职工,也有和正式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党政机关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只要满足其中关于人事管理的条件,组织、人事部门就有权力根据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查处,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辞退。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者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拘留、有期徒刑等,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就可以按照权限,处以辞退或者开除的决定。因有过错在先,党政、事业单位在开除、辞退职工后,并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就可以了。

党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临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实行的是合同制管理,完全遵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与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

调节劳动关系的法律,一般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还有具体实施条例可以操作。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这么几项: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第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必须有严格的证明材料。

第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张制度必须是经合法程序,制定的有效规章制度。

第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确实也不可以。

第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国家不允许存在多重劳动关系,一般只能建立一份劳动关系,其他的属于劳务关系。

第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第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了刑法,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行政法规可不属于刑事责任。

第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虽然劳动者患病挺可怜,但是国家有三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过了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可以解除。医疗期内,发放病假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是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应当给予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

第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主要是入职之后,时间长了,职工由于年龄增大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的变化。

第十,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个主要是工厂搬迁之类的特殊情况,原先职工都是在工厂周围居住的居民,上班方便。

如果用人单位搬迁了,不能说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让工人觉得不好上班就主动辞职,这样可以省下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实际上,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而工厂又要必须搬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只能由单位来解除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用人单位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要破产了,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给职工发放待岗工资。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待遇要按企业破产法的有关清偿顺序,优先清偿。

第十二,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的。因生产经营困难裁员是可以的,不过一般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部门报备。在劳动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有序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这就是很多人担心的,大面积使用机器人以后,会淘汰很多工人。虽然,机器人保障和机器人操作也会创造新的岗位,但总而言之还是会裁减人员。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主要前提还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就是我们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项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不属于这14项情形范围之内,那么恭喜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这就是国家对不依法遵守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惩罚。

用人单位不执行,那么我们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只要我们大家都来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社会的维权意识才会得到普遍提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分析其中的关键因素。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一定要搞清楚,公司是合法辞退还是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不同的。如果公司是合法辞退且证据确凿,那就没什么说的。所以此处直说公司无理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终止缴纳社会保险。同样的,如果是合法辞退,那么公司终止社保也无可厚非。如果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期间产生的损失,公司要赔偿员工。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如何维权呢?

一、毫无疑问,证据!证据!

任何劳动维权最重要的就是证据,虽然已经知道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缴纳社保了,但仍然要证据去支撑,毕竟劳动仲裁只看证据。

1、劳动合同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是劳动争议的基础,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才会受理。

2、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信息等证明。你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肯定要有书面的或电子载体的信息来证明公司确实这样去做的,否则光口头说,公司完全可以不承认。但实际上很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不会开书面的东西,这一块的取证就比较难了。建议没有书面的东西,我们就继续打卡上班,直到公司开具书面通知或采取其他违法行为不让你工作的行为。

3、停止缴纳员工社保。这就是铁证,因为叫没缴纳社保,系统里一看就知道。但可惜的是,停交社保并不能代表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完全可以说是误操作,给你补上就好了。当然未缴纳社保是我们可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不过这种只是N的补偿金。

二、劳动维权的权益有多少?

1、如果仅仅是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那么只能拿到N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

2、如果能证明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拿到2N的赔偿金,及补缴社保。

三、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好证据,写好申请书,去劳动仲裁申请受理。

2、等仲裁庭审和出裁决。如果公司没申请起诉,也么执行,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公司起诉了,就进入法院环节。

3、总之判决结果出来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就第一时间去申请强制执行,不要拖,也不要优柔寡断。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员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前提下,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员工可以有两种索赔方式,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一种如果劳动者也不想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这里面的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视为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赔偿金是指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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