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_有效发盘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0:33:11 人阅读
导读:一、有效接受应当具备的条件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2、接受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接受可以口头或书面,或用行动表示。如接到老客户发盘后立即发货或开立...

一、有效接受应当具备的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接受可以口头或书面,或用行动表示。如接到老客户发盘后立即发货或开立信用证。

3、接受应当是无条件的。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字眼,但是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是有条件的接受,不能成为有效的接受,应当叫做还盘。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有效。

二、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

1、实质性变更:价格、支付、质量、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限制或修改。

2、非实质性变更:提供某些单据或增加单据分数、提供样品、唛头刷制等

3、如果是非实质性变更,公约规定能否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如果发盘人不反对,那么就是有效的接受,而不是还盘。

扩展资料:

一、逾期接受

《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时无效的,但是也有例外。

第21条规定,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此接受视为有效。

或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者其他书面文件表明自传递正常能够及时到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受盘人,认为该发盘已经失效。

二、接受的生效

大陆法系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接受的电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受盘人。接受方生效。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原则:接受的电函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公约》对书面形式接受的情况采用“到达生效”原则。

如果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的接受,接受自行动作出时刻起开始生效。

三、接受的撤回

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该接受可以撤回。

而在英美法系中,由于采用“投邮生效”原则,接受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就此成立,也就不存在接受的撤回了

参考资料来源:

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发盘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注意概念上要与“发盘的邀请”相区别)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内容不确定,即使对方接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明承受按发盘条件与对方成立合同的约束意旨。

例如:(1)使用表示发盘的术语。

如“发盘”、“不可撤销发盘”、“递盘”、“不可撤销递盘”、“订购”、“定货”等。

(2)明确规定有效期。

“...限XX日复到有效”、“以我方最后确认有效”、“以未售出为准”等。

包括内容一项发盘,通常包含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六个主要方面的交易条件。

《公约》第十四条规定“...一个建议如果表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如此来看,一项发盘只要包含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就算完整。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如发盘由于在传递中遗失以至受盘人未能收到,则该发盘无效。

一个建议,如果内容不十分确定,或没有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或不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发出的,则此建议可看做发盘的邀请。

方法形式一项发盘须充分了解商品的货源、生产成本、及有关仓储、运输、保险等情况后,同时还应了解国外市场的有关信息,最后以最为对方易于接受的语句(或发盘程序)进行发盘。

有效期1.发盘在传达到受盘人时生效。

2.发盘可以规定最迟接受期限。

3.发盘可以规定一段接受期间。

撤回或撤销《公约》第十六条规定:(1)在未成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 a.发盘表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接受有效接受 有条件接受逾期接受撤回接受有效接受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接受的条件为:1.接受必须由发盘所指定的接受人作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3.接受必须与发盘条件相符。

4.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限内送达发盘人有条件接受《公约》第十九条(2)款规定: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改变发盘的条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逾期接受按一般原则,逾期接受不能作为一项有效接受。

但是如果发盘人同意并通知受盘人,则逾期接受属有效接受。

如果逾期接受不是受盘人造成的,发盘人若不及时反对,逾期接受可成为有效接受。

撤回接受根据《公约》规定,接受得予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被送达发盘人。

接受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

要撤回接受,必须于接受生效之前撤回,接受生效后,合同已经成立,所以接受是不能撤销的。

  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在取得口头协议后,都应经双方合法代表正式签署书面合同。  合同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合同的首部,叫约首。它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的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叫本文。它载有主要的交易条款。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尾部,叫约尾。包括合同的份数以及缔约双方的签字等。合同的内容应该符合政策,条款明确、严密,前后一致并与交易双方达成的条款内容完全一致。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合同磋商中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  (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 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 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款和保险等七项条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 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大概”“预计”“可能”都是不明确表示。 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 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发盘人的发盘在得到接受时,发盘人将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受盘人没有收到或没有正式收到就没有法律效力。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