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还完钱了需要开什么证明吗_欠别人的钱还了应该有什么证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5:35:13 人阅读
导读:得看你的借条是如何写的了。一种是这样:借条:今向出借人某某借贷人民币10万元整,利息XX,借款人承诺于X年X月X日前归还。借款人:XX,X年X月X日。一种是这样...

得看你的借条是如何写的了。一种是这样:借条:今向出借人某某借贷人民币10万元整,利息XX,借款人承诺于X年X月X日前归还。借款人:XX,X年X月X日。一种是这样:借条:今已收到出借人某某借贷的人民币10万元整,月利息XX,借款人承诺于X年X月X日前归还。借款人:XX,X年X月X日。看出区别了吗?第一种表现的状态是合同签订,但尚未履行。这种借条就需要你的出款证明了,以证明你已履行合同。或者是付款时让对方打的收到条,或者是银行打款凭证。而第二种表现的状态是已确认你已履行合同,这种就不需要你再出证据证明出款了,因为借条中对方已确认了。

你好,你的表述不是很清楚我没有办法具体解答,建议找当地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你要首先了解一下几个问题1.现在的房屋产权在谁的名下?2.当初交付房款的时候对于性质是属于老人向你们借款,还是共同购买?有没有协议?3.“写个字据证明所交付的房钱是属夫妻共同所有”一定需要你妻子的在场同意。她会配合吗?4.最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公证处开具的公证证明。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房屋产权的问题,接下来才是公正。

02年借2万块钱,但是已经还完了,对方又拿了那欠条起诉我,怎么办?怎么办?老老实实再给2万。

当初你借钱的时候就打了借条。钱还完了,干嘛不把借条要回来?即使对方说借条丢失了。你也要对方再出一个证明。

证明原借条丢失,原借条现已作废。以前借的2万块钱,现在已全部还清。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既然人家要你打借条。为什么不向人家要回借条。这就是你太江湖义气了。

你认为大家都像你胸怀那样坦荡诚实。在金钱面前,有的人就唯利是图。

人家起诉你,证据在手。法院是支持他的。再说那时候还款估计是用现金还的。也没留下任何有效证据。

估计你也不是一次性还的。今年还几千,明年还几千,每次还款估计也没有打一个收据。

就目前看你没有占到一点理。再说谁能证明你还了呢。老老实实的再给他2万。把借条要回来。

就是上了法庭。你也要会输官司的。你同样要给他2万块钱。你还要付诉讼费。

你自认倒霉吧。2万块钱买个教训。2万块钱也让你重新认识了一个人。

如果以前是朋友。这个朋友就做到头了。反正你们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昧着良心的。

这件事情的发生。对你们俩的人格和形象都有影响。有的人认为你耍赖,不想还人家的钱。

有的人认为对方玩不要脸。骗你的钱。事情究竟如何,只有你们俩人心中有数。

要知道不义之财是不可取的。那是棘手的,是要遭报应的。

我们村上就有这样一个人。他专门骗别人的钱。他不但骗,还偷。但他没有抢

92年时他欠我朋友80元钱,朋友不幸去世,家人向他讨钱,他说还给死者了。死无对证。

他用了亏良心的钱,自己也没有得一点好。老婆神神叨叨整天到处跑,女儿成为一个傻子,儿子不到20岁,就三进宫。

家中主心骨心肠不好,直接殃及到家中其它成员。做人要光明磊落。

借款条是借款事实的证据,或者说是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既然借款人偿还了借款,那么,这个借贷关系就已经消灭,出借人就应当及时把借条销毁,或者返还借款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正规的情况下借钱还了以后收回借条。可要求对方给你写收条。如有证据证明已还钱,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