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把人打致轻伤或者轻微伤,对方不接受调解,警方已经立案怎么办?
首先,这是两类问题,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首要前提是对方进行伤情鉴定不?如果对方不进行伤情鉴定,也明显没有构成轻伤,那就默认为轻微伤,就是一个治安案件。对于治安案件,对方不接受调解,警方不叫立案,叫受案。这时,警方会根据案件起因,经过,双方对错,伤情,组织调解,如果对方坚决不进行调解,警方会根据你的行为轻重,是否有前科等进行处罚,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可以进行罚款出来,严重的行政拘留,民事部分告知对方去法院起诉。这样,十有八九的人不会跟钱过不去,也知道民事诉讼的麻烦,基本上会接受调解的。
其次,如果是轻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已经立案。那和对方的调解只是影响量刑,而不影响定罪。如果是扫黑除恶过去,公安机关业务会在双方民事进行调解的前提下,解除强制措施,告知双方去法院自诉,这样,就相当于在公安机关就把事情处理了。可现在,公安机关基本上不会这样处理,都会把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调解的情况下,会提出从轻减轻的建议,这样,法院最终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判处缓行。那样,民事部分还得去法院,或者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都比较麻烦,而且为了解决矛盾,公安,检察院,法院都会组织调解,我想,当事人也是为了寻求赔偿,而不是为了诉讼吧。
总之,调解成功肯定是好的,调解不成功,拿出你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认罪认罚,结果肯定不会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可从宽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首先你是二级轻伤,对方什么情况?
其次,你们是打架互殴导致你被打成二级轻伤,还是对方寻衅滋事把你打成轻伤,或者是你寻衅滋事?
第三,你这个二级轻伤是谁出具的鉴定?是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还是你自己以为的?
现暂且认为你是被寻衅滋事打成二级轻伤,并且对方无伤,你已经报案,不管派出所如何处理,你首先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表示此案已经受理。并且在72小时之后要求派出所出具立案决定书(由于涉及轻伤害,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如果派出所不出,你可以拿着受案登回执、你的病例到分局或者市局法制部门进行信访,也可以到民心网投诉(这条途径非常有效),然后什么也不用做,等着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联系你。
如果你想要的经济补偿,可以和派出所民警谈,个人建议不需要和打人的一方谈,各地行情不同,赔付金额就不具体说了,在达成一致后,你可以写一个谅解书交给派出所,派出所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申请撤销案件,如果赔偿不能达成一致,你就可以不写谅解书,那么按照刑事案件程序,打人者是一定要被刑事拘留的。
另外多说一句,按照现在这个执法环境,即使派出所偏袒一方,只要你不谅解,派出所也不会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偏袒,所以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只要你了解,就可以了。
寻衅滋事对方不谅解怎么办?只有自己去认真的向对方承认错误 ,并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达到对方的谅解 ,别的没有什么好办法 。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缓刑条件是:1.一审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3.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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