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税12万申报_年薪超过12万,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3:56:49 人阅读
导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如实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可能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选择: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等方式申报。 1、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1)网上电子申报; (2)挂号信函邮寄申报; (3)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2、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3、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年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扣除额(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年所得中的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扣除额(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从上述规定可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三个月的申报期内,你仍然可以去进行补充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必须在次年3月底之前自行申报。

年所得不足12万元的不用履行上述义务,但并不是说他不用申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有自行申报和扣缴申报两种,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申报,即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这里并不以是否需要缴税为前提,个人所得税有11个征收品目,如果是工资薪金所得,则无论每个月工资薪金要不要缴税,单位都要履行扣缴申报义务,其他品目的所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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