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出了交通事故_酒驾的交通事故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9:18:13 人阅读
导读:酒后自己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致死,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也给经常劝酒的朋友提个信,在酒桌子上以后尽量少劝他人喝酒,如果你劝了往下看你有什么后果和责任,但你...

酒后自己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致死,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给经常劝酒的朋友提个信,在酒桌子上以后尽量少劝他人喝酒,如果你劝了往下看你有什么后果和责任,但你问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你的想法和朋友一起喝酒,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死了,想要朋友和你承担一部分责任,我可以现在给你解释回答,你的朋友应该尽什么责任和义务。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朋友和你喝酒只有附随义务,在你饮酒期间,可以对你关照和劝解,你们有相互保护安全的义务,如果是你的朋友明知道你驾车来的,还对你进行劝酒过度饮酒,明知道你也醉了,没有实施阻拦造成交通事故撞人死亡,作为劝酒者,只要你本人愿意起诉,他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要看法院怎么判,如果朋友在一起属于自然喝酒,没有人劝酒就不存在强制劝酒的行人,或者他们在喝酒时也提醒你劝阻你,他们也尽到了他们的阻止义务,是你本人自愿驾车离开,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人,你就要为你自己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其他人无须与你承担任何责任。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醉驾,保险公司也免赔,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第17规定,没有驾驶资格的,醉酒的,吸毒的,和滥用麻醉药品的,都免予赔偿,只有强制保险很可能给你支付一部分赔偿,我本人判断跟你朋友无关。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参考资料来源:

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需要明确的是酒驾不一定是全责。

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如果你酒驾的同时又有以下行为,通常来说都会认定为全责:

1、追尾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先行的

3、绿灯亮时,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4、右转弯未让行直行的

5、右转弯车未让对向左转弯的

6、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酒后驾车有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说了这么多废话,最后说明一点,如果交通事故中酒驾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的,酒驾司机不负主要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酒驾司机被追尾!

这个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醉酒驾驶涉嫌违反刑法的危险驾驶罪。由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侦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侦查结束后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公诉,由人民检察院公诉到人民法院审判,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送监狱执行刑罚。

2.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还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程序同前)

3.两罪数罪并罚。危险驾驶罪是一到六个月的拘役,交通肇事罪最高有期徒刑七年。

4.事故责任:由于你合法正常行驶,事故由对方全责。

5.如果只有车损没有人员伤亡,可能只按危险驾驶罪处罚醉驾者,车损由事故责任方赔偿,因责任方醉驾,责任方保险公司拒赔,只能由责任方自己赔偿。

6.对醉酒驾驶者的行政处罚是: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罚款。如果醉驾者存在逃逸行为那终生不得再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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