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得出,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免去的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不免责,所以无证驾驶撞死人交强险在人身损害的范围内赔偿。
不赔,自己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保险不保护非法行为
你好,强制险的理赔不涉及年限,不会因何时何地什么因素等等的限制,只要参加了強制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没有理由拒绝赔偿。强制险是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强制保险条例,则是由国家授权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来强制实施,目的就是维护或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及照顾,避免因经济纠纷产生社会矛盾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为此保险公司是不能违背立法精神,违法操作,拒绝理赔。无证驾驶确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可以受到相应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但是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的强制险,保险公司就应根据国家法律及保险合同给于受害一方的赔偿,这是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的,因为这赔偿不是给肇事的当事人。至于无证驾驶的当事人,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可以依据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另外向当事人进行追偿,弥补已造成的损失。
不赔!保险法里面有免责条款的,其中有一条:
驾驶证丢失、损坏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特别是驾驶证丢失、或者更换时注销原驾驶证的,这期间驾车相当于无证驾驶,出事故不单保险不赔,可能会以无照驾驶被处罚。
注: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