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违法转包工伤找总包吗_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找谁解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2:44:27 人阅读
导读:可以。最新规定:因总承包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工程导致出现拖欠劳务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支付劳务工资。1.如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

可以。最新规定:因总承包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工程导致出现拖欠劳务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支付劳务工资。

1.如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单位、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从法律角度来说,负责方是跟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来看,工头和施工方都需要参与善后。

你好。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工地上工伤事故如何处理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通过走工伤途径,这时的赔偿主体为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公司。

二是通过走人身损害途径,这是的赔偿主体包括小包工头、大包工头、施工单位。

这两种处理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别。

第一种,走工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包工头因为不符合用人主体资格,所以无法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在工地上,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是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公司。对于工人来说,走工伤途径,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赔偿。

第二种,如果工人不走工伤,直接去做司法鉴定,然后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计算损失,找包工头来索赔。这叫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包工头是雇佣工人的主体,应当承担责任。施工单位是违法分包的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从这两种途径来看,是不是都有施工单位要承担责任的身影?但是,在实际中,一般都是包工头来承担实际责任。

尽管大的政策是不准违法分包转包,但是在工地上分包转包还是很多。对于发包方来说,如果这个责任要他来承担,那么承包方(包工头)可能日子就不太好过了。这是二者的强弱地位决定的。

劳动局讲的有一定的道理!! 因为法律关系是界定责任的主要依据。

所以,你不能只想对你有利的条款,也要想到对你不利的条款。合同就是法律,转包就是违法,但也是法院尊重事实的判决依据,这就是为什么出现实际施工人的由来。好处被实际施工人得了,责任自然也归实际施工人承担。还有就是任何工程都有强制保险的,也就是工程一切险。你的工伤是可以从保险中得到补偿的。工程保险的钱应该是实际施工人出的,以中标单位的名义办的。通常出现工伤是施工单位不愿意上报的,因为这影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和相关政府处罚。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实际施工人不愿意花这份钱。所以,你可以通过打官司来理顺你工伤相关费用的出钱单位的事。

正规单位,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人员接到上报通知后,下来实地考察了解发生事故情况,认定工伤,认定后,做伤残鉴定,按伤残等级补偿员工,不存在找谁解决的问题。根据提问,"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找谁解决"?看来你是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未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出现了争执推诿不想承担责任的事实情况,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找两三个证人证言,证明你在上班工作时间发生事故。第二步,带着证人证言找工会和劳动工伤认定科,认定工伤。第三步,与单位领导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得不到解决!就剩下最后一步了,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完毕,起诉维权,讨回公道。愿我的回答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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