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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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所划级别的一种,又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作如下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造成死亡人数超过三人以上的事故,属于重大伤亡事故。
涉嫌工程重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重安全事故直接责任员处五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特别严重处五十期徒刑并处罚金 死亡十属特别严重应510间量刑
法律没有规定死亡人数超过多少被认定为一级重大责任事故。《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