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属于什么案件_网上手机赌博属于什么案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1:39:01 人阅读
导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也就是说要看经过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公诉案件

根据《刑法》第303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谢谢邀答,详细解释下: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下面是重点,回头要考: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组织赌博的也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更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据此,开设麻将馆,向街坊邻居收取一些基本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该条情形,依法不以赌博论处。由于开设麻将馆属于经营行为,因此,经营者应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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