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车辆被砸,如果达到三次以上或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则属于刑事案件,警方应当立案侦查,砸车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2、法律法规依据: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刑法》(1997修正)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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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把车停放到了你的车位,或无意行为;或想临时借用;或有意识停放,这些都侵占了你的利益。一般停车人都会主动在前挡风玻璃处出示挪车电话号码信息,便于你联系后好及时归还你的车位。假使忘记了出示挪车电话信息,你可以通过物业查找联系停车人挪车;你也可以依据他的车牌照电话110求助查找所停车主挪车。
你砸车造成的损失轻微时,理应按照《民法》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交通损失。
你砸车行为造成的损失足够大时,你将会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损坏财物罪,接受刑事处罚。具体条款: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观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你的提问!
图片来自于自拍
1、可以写,在法律上完全没有问题。
2、在我国,汽车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产权采用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不看是谁出的钱,而是看登记在谁名下。
3、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这辆汽车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是在婚前买的车,登记到妻子名下,那么即便是老公出的全款,车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妻子,是妻子个人财产。如果发生财产分割,老公是不能主张汽车所有权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 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