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作为一个亲生经历着我是觉得,如果真是欠钱不还,转移资产,干脆就是老赖行为,如果被查到,肯定要判刑。
但这样就苦了另外一部分真实存在的人群“创业者”生意一旦旦失败,就会面临墙倒众人推的境界,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会给你雪中送炭的,等你卖完家产真的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还是欠了不少债务,这个时候只要你努力赚钱去还,多少都要还,法院执行局的也不会强制执行了,没任何意义,无非有人使坏,因为每年只有一次强制执行的机会,当然这是在你没有任何资产的大前提下。这种时候,找个地方,先活着,尽量保持电话畅通,努力奋斗,听天由命吧。
依我之见:‘’2018年12月1日零时以前‘’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并已生效的‘’维持生效有罪‘’判决;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还正在侦查丶审查丶审判(含二审)的该案件依法‘’按无罪处理‘’。
为什么会以2018年12月1日作为‘’有罪‘’、‘’无罪‘’的分水岭呢?这是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二条的明文规定,以及‘’两高‘’相关解释所规定的。
一,我国現行《刑法》第十二条规定:‘’…按照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应当追诉的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本法实施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继续有效。‘’刑法第十二条的上述规定,就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适用时间效力的规定,它包含两个法律原则一一1,‘’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就是说今天公布的法律只能适用于今天及以后的法律行为,而不能适用于今天之前的法律行为,该法律原则实际上也是‘’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适用上的具体体现;2,‘’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说过去法律规定和现在法律均规定为犯罪的,法律适用时选择尊重过去丶从轻处理的原则,该原则体现的正是现代法治‘’保障人权丶有利被告人‘’的法治理念。
二,本案例所述‘’信用卡逾期五个月欠款2.5万元,银行已向公安报了警‘’,依《刑法》十二条的规定的时间效力原则,该如何理解,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刑法》十二条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二O一八年十一月刚颁布的《关于办理信用卡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五万元以上的,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上述‘’两高'’的司法解释将以前司法机关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标准由原来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标准提高至‘’五万元以上‘’,同时该解释‘’适用时间为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本案例适用‘’两高‘’上述新解释该如何处理呢?
依我之见:A,如果本案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信用卡恶意透支2.5万元逾期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前公安机关受理银行举报后正在侦查的,依法须终止侦查撤销刑事立案;
B,如果本案例信用卡诈骗2.5万元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以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只能依法作为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起诉决定‘’而终结诉讼;
C,如果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前作出了一审有罪刑事判决,而被告人和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丶抗诉且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前己依法生效的,该案件被告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即依照以前的法律判决有罪的继续有效;
d,如果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在法定的十二月一日前被告人提起了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了刑事抗诉,该案件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以后继续由二审法院审理的,二审法院依法须依据‘’两高‘’新的司法解释直接‘’宣告被告人无罪‘’而终结全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是有可能的,如果你起诉对方,获得胜诉生效判决,对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罪名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释义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债务人具有如下行为的构成本罪: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操作流程:
1、到法院起诉,需要材料:借条、转账记录、起诉状;
2、获得胜诉生效判决;
3、对方未在生效判决履行偿还义务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执行机构告知对方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核实对方是否有“第二条”所列行为。
具体操作可详细沟通!
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提问,欠钱的讨帐的都是法盲,根据宪法,法院主管民事诉讼案件,公安主管刑事案件。怎么民事诉讼、诉到公安的刑事诉讼呢!欠钱不归公安管,更谈不上刑拘三个月,请楼主安心。但有一点,欠帐还钱天经地义,拿人家的手软,欠人家的理短,还是省吃俭用把人家的钱还了,还钱也是早晚的事。再说人家为好给你借钱,现在急着用钱,人家的心情可以理解,告到公安也是无奈之举!不必记恨,想办法还清债务,还钱时向人家道欠说明还不上的原因,化解纠纷搞好关系。这就是做人之道。愿我的回答帮到你!
报警没用的,因为这是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范围(派出所主要负责治安、刑事案件),建议你直接通过法院起诉他。一般情况,只要通过律师给他发个律师函,他就会来找你解决问题。
可以告诉你,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没用。看来你普法时没有好好学习法律知识。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民事庭起诉解决。这不是公安部门的警察职责范围,报警是不予受理的。俗话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有找准应该处理你的事情的法律主管部门,事情才能有人受理,依法妥善解决。
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范畴,立案需要遵从主客观一致。现阶段主要的案件集中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而盗刷、复制假冒信用卡等方面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在本文讨论。认定信用卡诈骗的标准很苛刻,本着是回答问题科普的态度,我做个简单罗列:
在上面的4点当中,满足第1点后,如果继续满足2、3、4中任意一点,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不满足第1点,那么最多是牵扯到信用卡纠纷,就归为民事案件。因为近年来经济形势下滑,为了不过分扩大打击面,将非刑事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特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对信用卡诈骗罪做了更明确的说明。
实际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的立案往往会听取行为人(欠款人)关于透支的辩解,通过相关客观行为推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有主客观一致才可定罪,否则不能单纯以客观欠款而归罪。
根据我上文所讲的内容,每一条对比一下,是否涉嫌信用卡诈骗。国家推动依法治国并非扩大依法打击面,因此如果你的情况属于上述6种案例的任意一种,你都可以不必过分担心。努力赚钱,偿还信用卡。但是如果某张信用卡额度超过5万元,且你的透支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那么请优先解决该信用卡的欠款问题(还到5万元以内)。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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