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理解,成解除是直接解除了合同或者解除了某种关系,就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而终止合同可能还在,但却被停止了,却没有被解除,尽管相当于解除。
法议网为您解答:
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没有约定条件的终止,否则,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
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法议网丨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
小李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在外人看来,他的职业和薪资都算是还可以,但是由于长期加班导致身体一直较差,今年2月中旬小李为了身体健康决定辞职,让他没想到的是辞职这么简单的事,却并非那么容易。
那天早上小李来到公司,找到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但人事部门负责人却让他按自动离职来办理离职手续,不然公司不给办理,小李也没多想就同意了,等了几天按照要求按自动离职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了字办了离职手续。
小李对劳动法的无知其实也代表这大部分职场人,许多人并不清楚辞职、自动离职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
职场上,公司在非《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劳动者过错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主动辞职是职工主动提前告知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只有在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即时辞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自动离职是职工不辞而别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这样根据法律要求,职工不但不能获得任何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所以,对于职场员工来说,当你要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不要急于一时盲目签字,合理争取自己权益,对于职场你我来说非常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地圈问答团队:董金平
办理入职手续后不想去要办离职吗_面试完以后,拿到offer后,不想去,该怎么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