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_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本?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5:19:03 人阅读
导读: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公司无理由开除你,给了一张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首先要恭喜你,你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金离开公司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无理由的辞退...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公司无理由开除你,给了一张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首先要恭喜你,你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金离开公司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无理由的辞退你,这个肯定是需要付赔偿金的,且是双倍的。具体怎么赔偿你,就参照现有的劳动法来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你该怎么办呢?给你协议先不慌着签,要问清楚公司怎么赔偿你,如果是按照劳动法规定来补偿你,哪是可以签的。如果说没有补偿金或者只象征性的给点补偿金,你先不要签,拿到这份协议后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即可。这种情况公司肯定是违规的,放心去申请仲裁,支持你合理合法维权!!!

以上,谢谢你!祝你好运!!!

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某员工于202年12月15日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0年12 月 15 日

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并且劳动者依该理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解除的理由必须突出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最后,给一个模板让你参考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某某公司(写清用人单位全称):

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入职贵公司,在某岗位担任某职务。

由于贵公司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人特通知贵公司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请贵公司依法支付本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依法为本人出具离职证明。

通知人:劳动者姓名

通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请根据你的实际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必须注意,一定要写明是通知书,不是申请书。这是不同概念哦!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谢邀!

根据问题中所叙述的情况,是个人因无法接受公司的制度变动想要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基本上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但也有例外,但必须达到“被迫辞职”的程度。

辞职时想要获得经济补偿,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问题中的描述,咱们来逐条分析。

一、“公司一直以深圳最低工资为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这条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部分险种、不按劳动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均属未依法缴纳。除了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劳动部《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对社保缴费基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是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均应计入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职员如果对公司确定的养老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拒绝改正的可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最后总结,问题中提出的这一条,很难达到“被迫辞职”的程度,只能要求公司补足个人社保金额,自己提出辞职后无法要求公司按照N+1进行经济补偿。

二、“公司实行6天制,周六算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如果一月没有上满26天还要扣工资,周日经常加班,但只有100元一天。”

我国现行的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问题中员工情况应该是“标准工时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公司六天制没有加班费,加班一天100元工资,是违法的。

总结,问题中提出的这一条,也很难达到“被迫辞职”的程度,只能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足加班费用,自己提出辞职后无法要求公司按照N+1进行经济补偿。

三、“公司规定每月30日发放工资算拖欠工资吗,并且还经常拖到第三月的几号才发。”

公司规定每月30日发放工资不算拖欠工资,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即可。经常拖到第三月的月初发放是违法的。

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7条明确表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拖一天或少付一毛,也算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总结,这个也难达到“被迫辞职”的程度,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很可能只是警告公司如期发放工资。

四、“公司新的绩效如果实施,没有经过大家同意,算是克扣工资吗?”

公司可以对薪金制度进行变更,只要劳动者在同样的劳动量下得到的工资不减少就不违法,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绩效工资必须有罚有奖。

如果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没有在公司内部公示就执行,属于违规但不违法,如果绩效管理制度在实际实施中,出现扣发绩效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实施中,出现扣发绩效工资没有提前告知绩效未达标的原因,没有需要绩效改进计划,也没有被扣发绩效工资员工的签字确认,公司也无权直接扣除绩效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题主公司只是有以上几点不合规不合法情况的话,题主是没能达到“被迫辞职”的条件,如果提出辞职,只能得到社保、加班费等部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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