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3:33:51 人阅读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权力机构,主要对公司的下列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权力机构,主要对公司的下列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审议批准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扩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是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2、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3、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下列十二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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