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公诉科会怎么办_刑事案件到公诉科后一定会起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3:22:45 人阅读
导读:不一定会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就起诉,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不足的,就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证据充分与否,可能理解有不同,不排除起诉...

  不一定会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就起诉,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不足的,就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  证据充分与否,可能理解有不同,不排除起诉到法院,法院以证据不足判无罪的。毕竟现在疑难复杂案件也很多,法律的一些规定解释也有不明确的地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诉权统一行使】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查起诉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四十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经过公诉科回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一般提审被告人一次即可。

  公诉科是检察院下属科室,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对法院提起公诉,你这样的情况就很快了。具体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案件数量等情况而定。但是到了检察院公诉科了,下一步就是法院宣判了~

刑事案件在批捕之后,案件在到检察院的公诉科,如果检察院驳回的话,检察院会给公安机关出一张《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书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到这一步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此期间嫌疑人还是有嫌疑的,嫌疑人每过一个季度要到办案单位去一次,接受询问,因为案子还在调查中,没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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