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探视权有什么权_离婚了!探视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3:17:49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依照中国人千百年来血浓于亲情关系习惯,特别是中国的老年人都有隔代亲的心理愿望,祖孙之间的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爷爷奶奶呵护孙子,孙子心系爷爷奶奶,这是人之...

谢谢邀请;依照中国人千百年来血浓于亲情关系习惯,特别是中国的老年人都有隔代亲的心理愿望,祖孙之间的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爷爷奶奶呵护孙子,孙子心系爷爷奶奶,这是人之常情。

夫妻感情不和离了婚,已经给未成年孩子造成了创伤,但不能将恩怨继续下去,人为的阻断祖孙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是对孩子的又一个伤害,同时爷爷奶奶和孙子都成了无辜的受害者,这不是对一老一小太残忍了嘛。只要是个活着的人,在良心上来说也过不去吧。

就如楼主所提;父母离婚以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孙子的权利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这个权利。这就需要互相谅解,互相沟通了,在包容的前提下,人总是要讲情的吧!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规定,对孩子有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权利,也不能阻隔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恰恰就没有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探视孙子和外孙的权利,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依我说,要是爷爷奶奶想探视孙子的话,作为女方应该大度,就让这一对祖孙见一面又何妨,前公公婆婆和孩子心里面高兴,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嘛,多一个人关心孩子,对孩子来说,只有益而无害,又何必那么狠心,这还真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下面我要说的是,如果说离婚就是这对爷爷奶奶瞎掺和,硬要把小两口搅黄的。如今离了婚,他们也满足了心愿,使孙子失去了圆满的家庭,又想看孙子的话,这就是猫哭耗子假慈悲了。女方拒绝爷爷奶奶探视孙子,我不仅同情女方,而且支持!

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的是孩子,父母血亲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探视权,夫妻离婚了未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有权看望孩子,另一方要给予支持的。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多久可以看望孩子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周还是半个月的。夫妻做不成了但是孩子的父母,两个成年人都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并为之付出行动,一方不能因为离婚而阻挠对方看望孩子,这样不利于亲子关系的培养,孩子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

2.如果一方不准对方看望孩子,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探望权是人身权利又是家庭纠纷很难被强制执行,双方有问题就要换位思考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3.一方如果平时对孩子不好,有虐待行为未和孩子生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孩子身心发展不健康童年也会快乐,法官会根据孩子和谁生活有利于其成长为由将孩子判决给谁。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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