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该包括哪些事项_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4:23:19 人阅读
导读: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其次,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险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或者说是一种机会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以缴付保险费为代价,得到一个将来获得补偿的机会,而保险人则以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偿为条件,换取一种无偿收取保险费的可能。付出代价的当事人最终可能是一本万利,也可能是一无所获。当然,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是就单个具体的保险合同来说的,如果从总体上看,保险费与赔偿金额的关系是依据概率计算出来的,保险人所负的赔偿责任与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权利,都是肯定的。第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种合同在订立时,由一方提出合同的内容,而另一方只能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保险合同的格式和主要条款是由保险人或保险人的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决定的,在此基础上,每一个保险人还可以再根据自身承保能力确定承保的条件,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规定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投保人只需作同意与否的决定,也就是要么接受保险人提出的条件,要么不签订合同。保险合同的这一特征的形成是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手续尽量简化,方便保险人和投保人;同时又要求加强对保险合同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第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是否予以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的情况,这些情况主要包括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等。保险人往往是在投保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然后才决定是否承保,并进一步确定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合同所具有的诚信程度应当比一般合同要求得更高,是最大诚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都必须讲究诚实信用,不允许有欺诈、蒙骗行为。

《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根据保险法本条规定,保险合中必须体现的内容必须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保险公司的办公地点及其联系方式,保险合同的主要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障责任的开始及结束的时间,所交保费的金额以及交费年限,理赔金给付方法以及数额。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住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

保险合同的内容 (1)从 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主体内容。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B.权利义务部分。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违约责任等。 C.客体部分。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D.其他声明事项部分。包括其他法定应记载事项和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 2)从 条款的拟定 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A.基本条款。 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由保险人拟定。 B.特约条款。 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

一份几十页的保险合同,我们普通投保人拿到手,又不具备专业知识,根本不知道从何看起。但是,保险产品又是需要长期缴费的,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看不懂就丢到柜子里去了,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那么,作为一个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投保人,如何快速读懂一份保险合同的核心呢?今天,“保险观察”就以一份重疾险为例,来给大家讲解讲解。

一看保险责任

保险,保险,最核心的就是保险责任,这是我们最需要关心的地方。所以,我们拿到保险合同,先要看保险责任,而且需要逐字逐句理解,看下是否和自己原先的理解有偏差。

比如你需要了解,这份保险的等待期是90天还是180天,重疾、轻症是分组赔付还是不分组赔付轻症的保额是基本保额的20%还是30%。

也需要去了解下重疾保险金给付后,是否还承担轻症保险责任。有的保险是在重疾保险金给付后,之后发生无关联性的轻症,仍然会进行给付;而有的产品则是重疾保险金给付后,轻症就不再给付了。

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点就是身故保额是否与重疾保额共享。绝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附加提前给付重疾的终身寿险,重疾和身故保险金都是共享的,只给付其中一项责任;但有的保险产品是在重疾保险金给付后,仍然承担身故责任,当然这种产品保费就要贵了。

二看责任免除

在一份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以至于监管要求必须在合同中将责任免除条款加黑重点提示,否则该条款无效。从这里也能看出责任免除条款的重要性。

责任免除的事项都是先普通人不太可能发生或者碰到的事情,比如说故意伤害被保人、吸毒、犯罪、战争、2年内自杀等事情。

但有些也是需要投保人加强注意的,比如酒驾、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等。这提醒了我们广大投保人: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否则保险都没有保障了。还有就是要注意有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非家族病史,注意区分)的被保人,就不能为其投保了,否则理赔时也是赔付不到的。

三看两个“期”

两个“期”指的是犹豫期宽限期

犹豫期是赋予投保人的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现保险责任与自己的需求不相符,是可以提出退保的,并且不用承担任何损失,最多是损失10元的工本费(多数保险公司也不会收工本费)。

根据具体保险产品的不同,有10天犹豫期、15天犹豫期的,还有20天犹豫期的,投保人务必要去了解。注意,这里的犹豫期天数不是指工作日,而是自然天数,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日,所以自己不要算错了哦。

宽限期是另外一个与投保人、被保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时间。因为保险合同是长期合同,长达10年,20年甚至30年的时间都需要缴费。以重疾险为例,每年的缴费日就是和第一年投保的缴费日期相同,如果忘记了呢?保险合同不会马上失效,而是有个宽限期,国内一般是次日零时起的60天内

在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要进行赔付。但是过了宽限期,保险合同就中止了,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虽然说过了宽限期,投保人在合同中止后的两年内,可以提出保险合同复效。但是除了2年里欠的保费需要补缴上之外,还得支付两年里的利息,最关键的是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如果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了,可能会面临加费、除外、甚至拒保等不利结果,得不偿失。

所以说宽限期非常重要,投保人务必注意在缴费日前确保卡内余额足够扣款,最晚也能超过宽限期。

如果是万能险的话,它没有明确的缴费日,和重疾险又有所不同。只要保单每个月扣除保障成本后,还有现金价值,保单就不会进入宽限期,一旦现金价值低于零了,就会立即进入宽限期。所以万能险更为复杂一下,更需要时刻注意保单的账户价值。

其他条款要注意啥?

其他条款也很重要,但是我并没有放到3个必须先看的要点之中。因为只有前3个我说的点,才是投保人在刚拿到合同时需要了解的条款。一旦没搞清楚是否和自己需求相符的话,过了犹豫期后面就比较被动了。

比如说,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也很重要,但是这个可以在出险的时候询问自己的业务员,或者直接打保险公司电话,根据他们的提示准备资料即可。

再比如说重疾险的病种有很重要,但是说实话,普通投保人,甚至说保险业务员,也是无法完全解释清楚的,因为这些都是专业的医学用语。

但是投保人并不需要特别关注。因为前25种重疾是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重大疾病定义,任何保险产品都必须沿用这25种重疾的定义,而这25种重疾又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的95%以上,可以说是基本覆盖了。投保人了解和不了解这些疾病定义,都不影响最后的赔付。

再比如其他的诸如保单贷款、年金转换、减额交清的条款,就属于保单比较高级的功能了,有需求的话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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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韩箴言,大学学习保险专业,毕业后,整整13年一直从事保险行业,做过保险培训讲师和保险销售,以下是我的经验积累。分享给您,希望可以帮到您!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购买前,要了解保险的科学配置原则

1、家庭成员配置保险的顺序: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再给配偶、孩子、老人买。

2、不同保险类型的配置顺序:优先配置意外、重疾和医疗这些保障型的保险,再配置教育金、养老金等理财型的保险、最后再通过保险做资产传承、税务筹划、资产保全等规划。

3、 不同保险类型的保额配置建议

1)意外险:家庭经济支柱最少配置保额为10倍的年收入,以此代替将来若遭遇意外风险后的收入。也就是常说的,保险不能代替一个人的丈夫,但可以代替丈夫的收入。

2)重疾险:重疾一般治疗费用平均为30万—50万,建议重疾险最少配置30万,但重疾的开销不但包括治疗费用、还包括后续的康复费用、收入损失等。重疾险主要作为收入损失的补偿,建议保额为5-10倍的年收入。一般的重疾险是确诊或者达到一定手术标准就提前给付的,也就是有病保病,无病可做养老补充,将来保费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返还且增值的。如果资金稍欠缺,也可以通过配置消费型的重疾来规划。

3) 医疗险:建议配置可报销的百万医疗险+定额给付型的住院津贴险。可以实现:住院费用有报销、住院每天有津贴,弥补医疗费用支出和误工损失。

4) 理财型保险:建议在配置以上健康类保险的基础上,资金充裕的基础上配置理财型保险,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支付保费,以不影响自己的正常品质生活为宜。总体家庭保费占比见以下建议。

4、 家庭保费占家庭年收入占比:建议占比在10%-15%最合适,最好不要超过20%。

 

二、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1) 要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情况,如果刻意隐瞒的话,投保后两年内理赔时有可能不赔,甚至连保费都不会退。两年后理赔也会比较麻烦,所以一定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要如实告知。

2) 要了解所买保险的内容,我们除了听保险销售人员讲的以外,还要把条款看一遍,因为保险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首先看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也就哪些保,哪些不保。还有产品是消费型的还是返还型的,产品什么时候到期、啥时候领钱,什么时候领分红,怎么领钱等。另外还要注意保单的一些权益,把比如是否有保单贷款功能、自动垫交保费功能、分红型保险的分红说明、“年金+万能险(万能账户)”组合计划的联动规则、费用扣取的规则、追加领取的规则、投连险的账户设置、费用扣取、投资版块等等

3) 保单生效后的保全变更权益:好多人买了保险后,就把合同放在角落里束之高阁了,时间长了,自己买的是什么保险、保什么都忘记了,更别说以后搬家换地址、电话号码改变、受益人改变,甚至有的人要续期缴费时,发现竟然忘记是什么时候要交费、缴费绑定的是哪个银行卡了,这样很容易引起保险中止甚至失效,如果真的出现事故理赔的话,可能就理赔不了了。所以,我们要做一个保险后续的备忘录,把缴费时填写的资料都保留好,包括:每年所缴保费(有的消费型产品每年缴费是不一样的)、扣款银行及卡号、家庭地址、手机号、身份证的有效期、如实告知的事项、受益人这一栏里,是指定受益人还是法定受益人、如果是指定受益人,那么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在保费是否垫交一栏上,选定的是垫交还是不垫交;以上这些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这些都是可以随时变更的,比如手机号改了,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这样以后缴费时或者保险公司有重要事项时,就会联系到我们。

4) 理赔的注意事项:理赔时的注意事项都会写在合同上,比如满期如何领钱、带什么资料、是在线上领还是线下保险公司的柜台领;出现重疾、者意外、身故时,该如何报案、准备什么资料、有哪些流程等。另外还要注意医院的选择,要看条款规定的是什么类型的医院,比如有些保险公司规定的是二级或以上的医院,有些是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这些都要先看条款再做一些医院的选择,以免住院后,不符合住院的标准,保险公司不赔。

5) 一定要选择靠谱资深的保险销售人员:首先他/她一定有职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对这个行业是热爱、有原则并且是长期坚守的,而且是站在客户的角度上给出专业的保险需求分析和保障方案的建议。现在很多人对保险有意见,其实是被一些没有职业操守和原则的保险销售人员给影响的。没有不好的保险,只是有些保险销售人员把保险卖给了不适合的人!或者是没有按照保险的科学配置原则去销售!比如一上来就给客户推荐理财型的保险,结果客户出现大病或者意外没有理赔,导致客户对保险很失望,觉得是骗人的。所以选择靠谱的销售人员特别重要,还有一点是,如果人选对了,将来自己的保单后续的所有服务包括后续缴费、变更一些资料、理赔的注意事项、选择医院、报案等都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谢谢邀请

多数人买了保险以后,不会认真仔细的去看至少一遍保险合同,所以才经常有人会说:买了保险,但不清楚买了什么保障内容

保险合同厚厚一本,有许多专业的术语,很多人不看的原因,可能就是觉得太多枯燥的术语,看不明白,就不去看

保险合同:是约定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

所以,保险公司能提供的保障内容、约束性条件等等,一切以合同白纸黑字的内容为准,合同内容非常重要的

看保险合同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信息核实:投被保人姓名、年龄、住址、电话、银行账号、收益人等等

2、保险责任: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和内容,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常见的比如:犹豫期、观察期、责任期、宽限期、复效、失效等等

3、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欢迎大家收看我们《保险消费者涨知识系列》第三季“读懂保险合同”,今天是第一集《不清楚自己买了什么?教你一分钟看懂保险责任》。为了方便大家抓住重点,特别将视频内容小结如下,详细内容和案例请观看视频了解。

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通常看到的都是宣传材料、官方计划书或业务人员做的方案,很少留意真正的保险条款,即使拿到保险合同,也很少打开去了解详细内容,以至于不少人不知道自己买了什么保障。保险条款很长,如果只是想搞清楚是什么保障,其实很简单。

1. 保险责任在保险条款的哪个位置?一份典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长如下样子,其中红框圈出来的,就是保障相关内容;如果是一份寿险,就没有疾病定义这个章节,那么就更简单一点。在阅读保险责任时,最主要是看清楚有几个保障,对于疾病保障,务必要结合疾病定义来看,不满足疾病定义,是无法获赔的,所以,并不是得了大病就能赔。

2. 除外责任,也称之为“责任免除”或“不保事项”。即使是符合前述保险责任的约定,一旦属于“除外责任”包括的事项,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付责任。例如,老公给老婆买保险然后带到泰国杀掉,买了寿险后抢银行被击毙,自杀前几天投保寿险,这些都是赔不了的。同时,还要看投保批核时有否被增加除外事项,例如对甲状腺及其引致的相关疾病不做保障,如果有,也属于除外责任。

3. 什么样的保险责任或除外责任比较好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总体而言,在不考虑预算(保费)的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界定标准约宽松越好,除外责任的事项越少越好。以除外责任举例,目前内地市场,除外责任三四条的人寿保险,七八条的重疾保险,十几条的医疗保险,都是比较合理的。

详细解释请见视频,若有任何疑问或查询,欢迎交流,谢谢。

注:文字不代表视频完整意思,请以视频为准。

普通人常见的三大人身保险就是死亡、疾病、以及意外,三大风险对应四大险种,分别是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这四大险种都属于保障型的保险,目的是为了抵抗风险对家庭造成的经损失。


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意外险、医疗险建议人手一份。有房贷和大额负债的、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小孩需要抚养的,必须考虑购买定期寿险。


意外险,产品分为一年期意外险和长期意外险,一般购买一年期意外险即可。寿险的保额要能覆盖家中负债+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钱,用保险圈的话讲,人不幸走了,要留爱不留债。重疾险和医疗险,医疗险用来支付不幸罹患疾病的住院费用,重疾险用来弥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收入损失等,人一旦罹患重大疾病,有钱敞开治疗和无钱保守治疗师两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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