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没有坏处,全责的交通事故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全赔。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推辞。所以说没有坏处。
垫付的问题,争论已久,至今没有一个所有的人,至少是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
现在已经明确,车主是全责,因此垫付的问题相对简单些。
伤员送到医院,除非因为情况紧急,一般可以走绿色通道抢救。一旦脱离危险,那么医生,护士会说,医院不能欠费,欠费的话领不出药来,不是我们不治,是系统(电脑程序)的问题。如果不缴费,伤者就会晾在那里,甚至被劝出院。所以及时缴费是必须的,谁也不能例外,不缴费,要么晾在那里,要么出院。
有人说,我买了保险,保险会垫付的。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垫付非常麻烦(黑!)。首先医院的开支必须超过一万以上,必须提供清单,病历,伤者身份证等一堆材料。换句话说,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垫付。
但是,不交钱,伤就没法医治,长此以往,小伤成了残疾,大伤变成了死亡。实际上这种结果,对伤者,对肇事者,对保险公司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法律和人性的bug。法律没规定谁必须垫付。但是不垫付后果很严重。
0、垫付不垫付,先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如果对方通情达理,有事好商量,可以适当垫付,反之,如果对方小病大养,得理不饶人,要慎重一些。垫付了可能引起更大的麻烦。
1、现在已经知道是自己一方全责,可以根据伤情,尽量多垫付一些费用。但是,担负的费用,原则上只限于医院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要垫付类似生活费之类的费用。
2、如果对方有生命危险,自己主责以上,将来如果死亡了,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坐牢的。如果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获得刑事谅解则可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是判处缓刑。这时就不要计较多少了,尽量垫付全力抢救。
3、如果对方伤情很轻,需要的费用很有限,一般可以不垫付。对方要求垫付告诉他起诉就行了,保险公司会赔偿。
4、无论那种情况,垫付一定要取得相关证据。例如到医院窗口自己缴费拿到缴费票据,或者让对方写一个证明条,证明自己某年月日垫付了医药费多少元,将来处理的时候,防止对方耍赖。如果有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将已经垫付的费用兑除。
以上回答供参考。
1.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来后,如果自己认为不合理,自己有证据推翻责任认定,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议。不过如果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复议成功的非常少。
2.如果是有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当事人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时和对方接触商谈赔偿。有可能的话尽量达成刑事谅解。这样的话有可能争取到免于起诉,或者判缓刑,免于牢狱之灾。
3.不够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和对方以及相关保险公司联系,能协商解决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建议对方到法院起诉。
4.如果三者险数额足够,则事情相对简单。自己配合保险公司完成赔偿即可。如果保险额不够,有好多赔偿要自己买单,则要积极准备诉讼,重点审核对方提出的赔偿项目有无法律依据,证据是否有瑕疵。积极抗辩会明显减少自己买单数额。例如,对方要求赔偿交通费3500元,要审核这些钱是否合理,有没有凭证,凭证日期,起止点等是否符合等等,有问题的要求对方进行说明,无合理理由的项目要抽出来。
以上回答供参考。
自己责任就去承担没啥影响。
直接的下一年保险上调
心情不好因人而异~有的没事有的反应比较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了后怎么办_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