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_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1:42:51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单位交纳职工工伤保险的标准是什么?那么这个工伤保险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大概是0.4%~1.6%左右,因为他这个工伤标准要根据...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单位交纳职工工伤保险的标准是什么?那么这个工伤保险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大概是0.4%~1.6%左右,因为他这个工伤标准要根据你不同的行业,来确定出不同的一个交费标准。比方说你从事的行业是属于比较危险的行业,那么这个工伤保险的交费比例相对就会比较高一些。

如果说你从事的行业是比较轻松的行业,比如说是属于行政行业的话,那么实际上这个工商保险交费就比较低。但实际上它的区间范围差别并不是很大,从0.4%~1.6%左右这样的一个区间范围的差距。而且我们的工商保险是由企业单位来全额承担的,作为职工来讲自己是无需承担工伤保险的费用的。

比方说你们所在的工作单位需要承担1%工伤保险的一个费用,那么这1%的费用全部都由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作为个人来讲无需承担任何工伤保险的费用。并且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他也不能够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说只有企业的在职职工才会缴纳工伤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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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应按照参保职工个人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职工2021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由于省人社厅还未公布上一年社平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申报暂时按照2020年的缴费基数申报。


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牡丹江市启用2020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2021年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3257.7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16288.50元/月。


3、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2006]60号)的精神,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计算公式如下:

1、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解释: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3、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全部劳动者。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工伤保险缴费数额的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但有别于应发工资总额;其中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在60%和300%之间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根据我们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都是有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一分钱不用承担。

而且我们的工伤费率,根据企业容易出现的情况,从0.2%到0.62%,青岛市。

这也体现了我们灵活的一方面。

一般来说,对于我们普通劳动者,发生了认为是工伤的事情,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即使我们没有交纳工伤保险,也可以。

我们国家政策最好的一方面是,即使企业没有给交纳工伤保险,在工伤认定完毕后,职工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拨付。

工伤保险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部分,防止职工工伤后,没人管,无钱治病,让职工身体受伤,心也受伤。

至于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后的,相关费用索赔,是有社保部门负责跟单位进行索赔的。

一方面要追缴工伤保险欠费,另一方面,对于垫付的费用,理应由单位承担的必须要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本人省心省力。

希望,我们国家这样的惠民政策越出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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