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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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单位认为,员工工伤期间已经享受了工伤待遇,领到了不少钱,发生工伤后,有的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有的在家养伤,并未到公司上班。那是不是可以不用给发工资呢?或者只给发最低工资呢?
答案是错!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是要照常发放的,而且不能按最低工资来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上述法规中“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伤职工治疗工伤之前的工资福利水平按月发放工资,不能因为其未上班等少发或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发放给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为:按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计算(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包括了日常所说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工伤期间,没有发工资,建议先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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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发放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主要包括:上下班交通补助、过节补助、住房津贴、通讯费补贴、伙食补贴、旅游福利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还要负责护理和照顾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工伤职工进行:
1、用人单位直接派人员护理工伤职工;
2、用人单位以支付护理费方式请人代替护理。
不过,对于单位需支付护理费用的标准,有的地区并没有任何文件有明确规定,所以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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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后,企业停发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康复了,能回原工作岗位上班,按工伤前之间约定工资待遇继续上班。
若工伤职工康复了,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双方重新约定工资待遇。
出现工伤,首先得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及停工留薪期鉴定,还可能有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后的工资即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该期限最长两年!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除停工留薪待遇外,主要还有护理费用,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严重的,还有伤残津贴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