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包属于什么罪_飞车抢包是抢劫还是抢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8:00:08 人阅读
导读:飞车抢包但未抢到包,造成被害人轻伤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量刑。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

  飞车抢包但未抢到包,造成被害人轻伤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量刑。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飞车抢夺与飞车抢劫的区别往往在抢的一刹那间,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般是抢夺,若造成人员伤亡,往往定抢劫

行为的性质属于抢夺,一般案件,在刑法抢夺罪条款的法定刑期内判刑。具体多久,需要综合很多因素,如地区,给当事人造成的后果,自身情况,有无从轻、减轻情节等,所以,无法给出准确的时间。

您好,200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2年《解释》),其中对飞车抢夺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2002年《解释》第2条第1款把一般的飞车抢夺行为按照抢夺罪论处,只是特别说明应该作为抢夺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还特别关注了某些特殊情形:例如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的,就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情形。总的来说,从2002年《解释》的规定上看,飞车抢夺行为大量导致的被害人人身伤害的情况引起了立法者足够的重视。但2002年《解释》的出台,有关飞车抢夺司法解释的规定招致了包括理论界及司法工作者诸多的质疑。2005年7月《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2005年《意见》)第11条明确了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三种情形。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2013年《解释》)第6条吸收了2005年《意见》规定的应当以抢劫罪论处的三种情形,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做出修改。可以说,2005年《意见》的第11条与2013年《解释》的第2条第4项、第6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一般情况下,飞车抢夺应当作为从严惩处的情形,特殊情况下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此外,2013年《解释》第7条明确废止了2002年《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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