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庭调解如何说话_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9:28:22 人阅读
导读:双方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法官会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分割、分担问题进行调解。如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可以再对方起诉后...

双方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法官会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分割、分担问题进行调解。

如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话,可以再对方起诉后,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自然不会支持对方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同时,建议和对方做好沟通工作,恢复夫妻之间的感情,这才是长久之计。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会征求双方当时意见进行调解 如果不同意调解,坚持离婚,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判离

  既然你已经请了律师,其实你可以就这一类问题咨询你的律师。正好这会有空,就来回答一下。对于很多人来说,到法庭打官司确实是一件少有而严肃的事情,有点紧张和不安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有很兴奋的。(我遇到过一个案件,当事人喜欢发微博,立案了发微博、开庭前发微博,非常兴奋,还@法院。导致法院管微博的部门还特别提醒了法官——这个当事人喜欢发微博)  开庭审理是一个正式的法律程序,它的步骤和流程均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进行规范。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也就是坐在法庭正中的那位法官)是庭审的主持者,由他来控制庭审流程,任何人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法官确实会询问诉讼参加人一些问题。法官会问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两类:(1)庭审程序问题。例如:请出庭人员报告身份、询问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等等。(2)案件事实问题。也就是对法官想要知道的,双方在陈述或者举证时没有说明白的事实,法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例如:你们结婚多久了、你们婚后感情如何等等。  对于庭审程序问题,你可以交给你的律师来回答。当然,有一个庭审程序问题,法官会希望你本人来回答。因为这是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的规定,法官会在正式进入庭审前先行调解。比如问一句“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或者先问作为原告的你:“原告,你是否愿意撤回起诉,与对方和好?”你还是有必要在庭审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话说我真的亲历过原告直接说愿意和好,接着原被告抱在一起哭泣,两人一起手拉手回家的。——所以你真的需要认真考虑一下,你是否愿意和好。这会是法官问你的第一个问题。  对于案件事实问题,因为你是案件亲历者,法官其实比较希望你能够自己回答这些问题。案件正式进入实体审理之后的第一个阶段通常是“法庭调查”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法庭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并核实证据。法官询问当事人问题,通常也就发生在这个环节。当你听到法官大喊一声:“下面开始法庭调查!”的时候,离你要回答问题的时候就不远了。  前面说了,法官会问的问题,是他想要知道而双方在陈述中没有说明白的事实问题。他问这些问题的目的,主要在于查清你俩之间发生了什么,然后把这些事情记载到判决书中的“经审理查明”部分,并且以此作为裁判的基础。对于离婚案件,法院通常需要解决这三个事情:(1)婚姻关系的解除;(2)财产的分割;(3)子女的抚养。所以法官就需要围绕解决这三个事情所需要的条件,来了解案件事实。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法官重点关注:双方的婚姻状况;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是否存在法定不准离婚的情形(主要是男方不准提出离婚的情形,因为你是女方起诉离婚,这一点不存在)。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包括:双方什么时候认识?如何认识?什么时候确定恋爱关系?什么时候结婚?婚后感情如何?什么时候感情开始不好的?为什么不好?双方是否分居?分居多久了?等等。  第二,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法官重点关注: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包括: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双方是否有共同债务?双方打算怎么分割这些共同财产?等等。  第三,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官重点关注:子女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工作状况等。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包括:双方是否生育子女?有几个子女?什么时候出生的?(是否成年、是否在哺乳期、是否年满十周岁)子女现在跟谁一起生活?双方是否愿意子女随自己生活?双方分别做什么工作?收入怎么样?生活环境怎么样?等等。  好了,以上就是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做好准备吧,不懂的地方就问你的律师吧。

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法院调解离婚需要的时间包含在诉讼离婚期限中,不同的离婚案件,调解离婚的时间也不同。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民事诉讼有两种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到法院离婚起诉的流程:

1、提起诉讼申请。

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3、调解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

4、判决。调解作为离婚诉讼的一个必要环节,民事诉讼法对其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是法院在处理有关案件在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时,应该尽快判决。此外还应该坚持调解合法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得违法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2、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

组织双方到法院,把各自要求讲出来,针对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讲明法律规定,促使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1,我到时候去了应该怎么说怎么做才最利于我?

离婚的直接原因是对方造成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2,法庭为什么要做调解?

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要是调解不成了才开庭审理吗?

调解可以调解离婚,也可以调解不离婚。调解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3,我去的时候除了带身份证结婚证外还需要带什么东西?需要带我准备的证据吗?

导致离婚原因的证据

结婚后共有财产的财产清单。

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

4,我怕我到时候紧张说错话,假如说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最严重的后果是判不离。

如果怕说错,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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