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不侵犯著作权的是_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8:23:25 人阅读
导读:下列(a、b、c)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扩展:《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

下列(a、b、c)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扩展:《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根据该法条的规定,选项A属于第三项,选项B属于第五项,选项C属于第七项,均为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正确答案,选项D是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文作品,其与第十一项是不同的,应注意区分。《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可见,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是侵犯著作权人的翻译权的,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以上供参考。

从题主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题主是一个重视法律,心思细致的人,下面我来对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No.1法律法规

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对著作者的权益保护,现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题主从事头条原创作品的创作,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侵权行为的认定,免责,以及侵权后的承担的责任等。相关条款分别是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以及第二十二条。具体的条款在次不做赘述,题主可在通过网络搜索该法律的具体信息。

No.2 什么行为算是侵权

搜狐上有一篇文章《转载的文章被诉图片侵权?学会这三招,规避风险》对转载图片或文章的时候发生侵权的情况做了以下3点总结如下:

1、 原创的文章使用的图片无权利瑕疵,但是转载时未经过创作者同意,也没有注明转载出处。那么,侵权!
2、 原创的文章中使用的图片涉嫌侵权,转载后仅注明文章出处。那么,侵权!
但是如果能证明图片是合理使用且主观过错不明显,也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想要继续使用,还是要得到图片著作权人的许可。
3、原创的文章使用的图片无权利瑕疵,转载经过创作者同意,可是如果涉及图片中人物的肖像权。那么,可能侵权!

4、法律规定的不构成侵权的规定(见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No.3怎么避免侵权

避免侵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从品牌官方网站转载图片的时候一定要查看该网站的法律声明,使用条款等,避免引起侵权,并注明图片来源留下联系方式等。

2、尽可能使用正规图片网站,付费使用;

3、最大限度了解图片的来源和著作者信息,与其取得联系,如无法联系到则注明图片出处;

4、可以使用某些注明可转载但需注明出处的文章或图片。

5、如果题主有一定的创作能力,也可以自己进行图片的创作。

最后,一旦发生侵权纠纷,也不要害怕和逃避,一定要冷静分析,积极找到著作者寻求谅解,消除侵权行为,支付赔偿等。总之,每个著作者的创作都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希望你的头条创作之路顺利。


注: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可联系我删除。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第二十条 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答案B

软件著作权是无法查询的,只能通过中国版权中心查询,并且查询的内容仅显示:软件名称、版本号、填写的大致情况,并不显示具体的代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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