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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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要过户一定得用到公证过的遗嘱。你就拿遗嘱去公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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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涉及几点知识点。
一是现在办理包括继承转移登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都在当地国土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知道题主在哪里还由房产局办。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是92年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2016年已经被法院判决违法,并被两部委废止。目前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没有继承权公证,按照国土部规定是要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到现场核验的。
三是有的地方对遗嘱公证书也认为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比如无锡,不知道题主在什么地方。我认为遗嘱公证书是不能代替继承权公证书的。
四是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除上述核验程序外,还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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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不办理继承公证,直接继承过户住房。需要继承人持公证的遗嘱,死者死亡证明,死者婚姻状况证明,继承人和死者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由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住房继承过户。
属于自书遗嘱吧。符合以下规定就有效。遗嘱中公证遗嘱效率最高,啥意思呢?就是说,1996年某人立了公证遗嘱,2006年某人自书或者见证遗嘱,那么以1996年的公证遗嘱为准。1996立了自书遗嘱,2006立了见证或者自书遗嘱,那么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公证效率最高,但不是说别的遗嘱没用,在没有公证遗嘱时,别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