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之前能转移财产吗_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9:07:23 人阅读
导读:民事判决书下来后强制执行之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理论上是有追回的可能。但实践中需要首先能查清转移财产的线索(包括财产属性,财产所有权状况及财产转移的去向),如果...

民事判决书下来后强制执行之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理论上是有追回的可能。但实践中需要首先能查清转移财产的线索(包括财产属性,财产所有权状况及财产转移的去向),如果仅是财产地点的转移,只要查清去处,追回没有悬念。但如果是财产权属发生变更,那后续要查明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如果非善意取得,可通过撤销诉讼追回,但如果是善意取得,那财产无法追回,但相关交易钱款可以作为追回的新目标。

如果最终无法追回,只要查明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有转移财产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最终导致判决无法履行,被执行人或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将会面临刑事追责。

我用我们的经历告诉你,如果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和公司,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是利好。换句话说,有利于执行。

我们在2016年秋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致残一人。这个事故的赔偿义务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玩“三不一没有”,分文不赔,后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两个人也是强硬无比,似乎执行毫无希望。执行局反馈的情况是,此人名下无任何财产。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和本题题主叙述的情况一样,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他把自己名下的公司“出售”给其母,把自己名下的汽车过户给老婆,又和老婆“离婚”,通过协议约定,家庭财产全部归老婆,家庭债务全部归自己,并且还规定女儿归老婆抚养,自己每月支付数千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实际上就是把自己以前的财产和今后的收入用貌似合法的方式全部支付给老婆。

这些行为,看戏天衣无缝,实际上这就是赤裸裸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状。

所以,我们把这些白纸黑字的证据提交给执行局,要求:

1、将被执行人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将被执行人和参与财产转移的当事人(都是被执行人的亲属)全部拘留;

3、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撤销相关财产转移的协议。

4、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结果,几乎是一夜之间,被执行人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派律师主动和我们联系商谈赔偿的事情。看来,对付老赖,还是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

据有关资料统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后,至少有70%的老赖立马怂了,主动赔偿或者主动和解。

但是遗憾的是,笔者的案子还有一个被执行人武某(交通事故肇事者),女,199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沂水县,现住青岛市即墨区,至今在逃,执行局正在全力查找。哪个朋友能提供此人行踪和财产线索,被害人愿意提供一万元(另加财产的百分之十)悬赏金。

补充:武某行踪基本锁定,现悬赏求此老赖隐藏的财产线索,奖金不变。

【执行律师点评】如果女儿未成年,这房子属于家庭财产,直接执行!法院不去执行?打个代位权官司!确认下这套房子被执行人的份额!直接搞定!

讲点实在的!财产转移?别急!打个官司搞回来就行!

咱们讲点实在的东西,专治转移财产的毛病!

这就是我们执行律师专业的诉讼案件: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我们经常碰到执行之后,被执行人把房子放到了其他家庭成员名下,有的放在老婆名下,有的放在儿子女儿名下。这个时候代位权诉讼就有用武之地了。

这种诉讼有三种:

  • 代位撤销之诉

就是说你还欠我钱,结果把财产低价或者无偿给了别人。我知道之后,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低价卖房、无偿赠与房子的行为是无效的!官司打赢了,这个房子就会重新登记到对方名下!然后接着执行就好了!

  • 代位分割之诉

就是说,虽然你没财产,但是我发现,你有登记在别人名下的家庭共同财产。比方说,给未成年的子女买了房子,而这个房子的房款是父母出的钱。所以说这房子本质上来讲,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所以我要求法院确认下,这个房子究竟是不是家庭财产,被执行人有多少份额。打赢官司后,拿着判决书直接执行就搞定了。

  • 代位追偿之诉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比方说,房子市场价300万,转让给朋友200万,从法律上来看,不算低价转移,算合法。但奇怪的是,朋友没付过钱,他也不准备继续要钱(本质上就是个代持)。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替他起诉朋友,要求朋友把房款付清,付过来的房款算作你的。总之一句话,别人欠他的钱,你替他去要

【总结】这三种诉讼专治转移财产毛病,大家可以试试看。

我是执行了一千多个案子的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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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判决老赖缺席,老赖提前转移了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是肯定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申请强制执行至少有以下两种好处:

第一种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自己的权利固定下来,虽然一时执行不到财产,将来一旦发现老赖的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第二种是,通过强制执行,给老赖一定的限制,让他不舒服。例如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些措施,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拾荒老人可能真的无用,但是对于一个年富力强,想干事创业的人来说,威力还是不小的。例如笔者经手的案子,一个老赖到多家银行贷款都是秒拒,和同事出去办业务买不到高铁票,当众出丑,另一个青岛即墨的九五后老赖,一年搬了三次租住地,因为被法院悬赏一万元,现在出门不敢见熟人,三伏天总是带着大口罩,找对象的事也只能放在一边了。她要是觉得当老赖一辈子有账算,那么就这么耗着。


如果因为老赖没有财产,而不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判决生效两年后,当事人的这个权利,就会失去法律保护,将来老赖有了财产,再去申请执行,对方以过了两年期限为由抗辩,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这样的话自己的这个权利,真的是永远“黄”了。

因此,无论被执行人有无财产,都不能轻易放弃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老赖就得重判,他们的心太自私太歹毒了,就是因为法律不严才造就了这帮恶人,必须严惩重判,入刑,入刑迫在眉睫。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老赖如果把他名下的所有财产转移给了子女或者是亲戚,朋友的名下,法院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当然要讲证据,只要有证据,就没有法院解决不了的问题。

如果说债权人发现欠债人有转移财产,或者是藏匿财产,低价买卖财产等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只要债务人以上的行为确凿,有事实,有依据,财产的去向明确,就可以把债务人告上人民法院。

债权人在起诉中,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转移到子女,亲戚,或者朋友名下的财产赠予合同,法院经过不审理核实后,就能查封迫卖这些转移的财产。

《合同法》第47条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是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院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销售权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由债务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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