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动产证单独所有_结婚后不动产证单独所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23:02:56 人阅读
导读:谢邀。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若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房屋为个人财产,那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要将有按揭贷款的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要关注...

谢邀。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若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房屋为个人财产,那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要将有按揭贷款的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要关注当地政策是否同意未成年人单独成为房屋产权人,同时要取得银行同意,一般银行是不同意贷款未偿还的情况下过户。要保证房子属于未成年的孩子,夫妻双方可以先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孩子,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完。

您好!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仅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还要看出资的情况。但通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买房,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方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那房产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何判定是用个人婚前财产?通常要求是资金流向清晰,建议做到专款专户。如果做不到,比如说房子是由产权人用工资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财产,又有婚后财产,那么就很难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财产买房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房的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或被继承的,并且在被赠与、或被继承的过程中,已经明确是给产权人个人的话,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这里的重点是,如何借名明确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继承的话,比如被继承人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说出,“由xx个人继承“;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那么在赠与协议中,也应明确说明”是赠与xx个人的”。

其他情况,基本都可以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下面有几点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获得财产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购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当平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偿还的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价格。

(2)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内房产的使用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

(3)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仍然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这种情况情况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话,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度进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确,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提前进行约定,那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以分割的结果为准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复杂。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归属有协议,根据协议归丈夫一方所有,因此只写丈夫的名字,并且是丈夫单独所有。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之间没有协议,只是因为丈夫签的购房合同,过户的时候自然登记为丈夫单独所有。就后一种情况而言,这套房屋根据婚姻法其实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登记为丈夫单独所有就变成丈夫一方的财产。

这个是在不动产登记时,也就是交易过户时,买房人会应窗口人员要求,在一张表格上填报是单独所有,还是有其他人共有,若有其他人共有,其他人必须到场签字。一般情况下,在买房人一个人到场的情况下,都是填写单独所有。这就出现了婚后买房,出现一个人的名字及单独所有的情况。不过,即便产权证上这样写,也未必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房人支付的房款及每个月支付的按揭贷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此房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即便是婚后买房,如果没有动用共同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说明是对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百分百归他个人。2、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3、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5、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6、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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