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司法鉴定不了_司法文书鉴定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2:10:57 人阅读
导读:可以的。但不能鉴定出文字产生的准确时间,只能测出大概时间,而且还有很严格的要求。文件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

可以的。但不能鉴定出文字产生的准确时间,只能测出大概时间,而且还有很严格的要求。文件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形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等的总称。文件形成时间检验,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确定某一文件或文件中的某部分是什么时间制成的;

二是确定某一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文或某几个文件是否同时制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近日,部分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来电来函请示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的有关事宜。经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二、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扩展资料文件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形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等的总称。一、文书形成时间司法鉴定的进行:文件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形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等的总称。文件形成时间检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定某一文件或文件中的某部分是什么时间制成的;二是确定某一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文或某几个文件是否同时制成。二、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

先签字后打印,能做司法鉴定。签字在前,打印在后,打印过程中纸张被摩擦,会在签名部分留下清晰的痕迹。你自己也可以先用放大镜观察,能否看到签名部分被规律摩擦的痕迹。可以拍照留底,也可直接到专业部门做鉴定。

完整的司法鉴定书按照《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应该包括:

第七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司法鉴定文书没有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和法医证明,此份司法鉴定文书合法吗?

一般来说,一份司法鉴定文书应当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有鉴定机构的印章和鉴定人员的签字。

如果一份鉴定报告没有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有鉴定机构的印章和鉴定人员的签字,当事人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质疑,认为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和补充这些要素,如果不能补充,那么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法医证明只是辅助证据,没有这种辅助证据,一般不影响鉴定报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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