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年终奖_经济补偿金包括奖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9:58:43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员工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计算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12个月的月工资计算基数包括奖金等货币性收入,所以鉴于年终奖金属于奖金的一种,也应当包含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之内。但在具体劳动争议案件中,往往由于年终奖金证据上的缺失,导致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时只能以员工每月的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没有将年终奖金包含在内。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懂工资的包括范围。分析认为工资收入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所有种类的奖金及属一切国家法律规定的工资性收入。

那么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企业员工由于某原因被企业辞退后的一种补偿办法,即被辞退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满一年就应有一年中平均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加班费和13薪应包括在平均工资性收入范围。

2018.5月10号签订合同,2020.5月10号合同到期,公司不予以续签合同,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基数中包括年底绩效吗?公司年底绩效5月发放。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包括年底绩效吗?要注意什么?

01

公司在跟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员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拿多少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而公司确实会出现不把年底绩效计算在内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劳动者要据理力争,因为绩效工资也属于工资。

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公司的计算方法应当是,用最近的12个月工资总收入除以12,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还存在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你计算出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收入的3倍,那么能够支持你的最高点也就是平均收入的3倍了。

另一个问题是你计算出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的平均收入,那么不应当以计算出来的数值作为补偿标准,而应当按照平均工资水平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02

跟公司协商只是一个据理力争的过程,这个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公司不同意的请求,也可能是选择拖着的方式,来促使你早点与公司解决问题。

无论遇到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你都可以不在离职上面签字,尤其要注意的是很多公司都会准备一份是员工自动离职的申请,那就更不能签字了,否则对于后续的法律程序会有影响。

接下来需要走的程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你继续选择在公司呆着,双方就这样耗着,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个人建议还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好,毕竟在这里耗着虽然也可以,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呆的住。

03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解决劳动问题的法律途径,相关的审理单位是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具体的地址可以在网站进行查询。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劳动者与个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工资收入记录。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劳动者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很多人觉得可能劳动仲裁很简单,其实也并不完全,我的建议至少还是详细的咨询律师后,再决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进行。

欢迎关注,共同交流和学习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奖金是要分实际情况来考虑的:

一、先看经济补偿金的定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再看工资的组成。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最后再看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奖金。

根据上述第二点,我们可以知道奖金是应计入工资组成部分的,也即经济补偿金是应包括奖金计算的。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上述第一点的定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如果奖金发放不在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那么这部分奖金不能计入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在十二个月内,则必须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综述,经济补偿金是应包含奖金的,但是最终是否纳入还要看个体实际情况,主要看奖金是否在十二个月内。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能!

不只不能,如果是12个月以内的年终奖还要作为你的年收入计算在你前12个月的收入中。

可能有些人对公司辞退赔偿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详细和大家说一下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吧。

一、《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如何做经济补偿,在《劳动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可能法律条文看着会比较累,我虚拟个情况做一下解释吧。

比如小王是在2014年3月入职到一家公司的,月工资是3000块钱。一直工作很努力,在2015年7月的时候公司给涨过一次公司,涨到3500块钱了,在2015年底发了4000块钱年终奖。但因为公司整体业绩不好,小王所在的部门在2016年4月的时候被整体裁撤了,小王也在被裁员名单之列,公司的赔偿标准是N+1。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们先来计算一下这个N应该是多少。

小王的在职时间是2014年3月到2016年4月,从2014年3月到2016年2月应该算是两整年,所以小王的在职时间应该是两年零两个月,《劳动法》规定: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超过1个月的按6个月算。这样小王的N就应该是2.5,那相应的N+1就是2.5+1=3.5

然后我们再来看小王一个月工资标准应该怎么计算,《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还有一个补充说明: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王往前12个月的应该是从2016年4月算到2015年5月,7月份涨的工资,那就应该是3000元x2+3500x10=41000元,因为年底还发了4000元年终奖,这个也应该计算在前12个月收入内的,所以这个数字就是41000+4000=45000元。45000元/12个月=3750元。

这么算下来,小王应该拿到手的赔偿就是3.5个月x3750元=13125元。

所以可以看到,年终奖不但不能作为辞退员工时的补偿,如果是12个月内的年终奖,反而应该计算在员工收入之中。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公司必须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一般都不太愿意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第一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能遇到的非常少,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有遇到的会是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很容易理解,在一家企业里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就需要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四种情况也不难理解吧?

不过有些企业为了不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会使一些小手段,比如把合同期限拉长,原本一年一签的合同改为两年或三年一签。当签第三次合同的时候换一家公司主体签。一些大型企业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问题,一般的做法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这种情况相信很多人也常遇到。

为啥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其实还离不开一个“钱”字,无固定期限员工如果辞退,相应的赔偿也会多一些,所以在这方面咱们也需要了解。

会多赔偿多少钱才会让企业花这么大心思算计呢?《劳动法》里也有明确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样就很明确了吧?正常情况下是N+1,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两倍的N+1,以上面那个例子来算,正常情况下小王拿到的赔偿金是13125元,如果小王与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小王能拿到的赔偿就是26250元。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会利用员工不懂劳动法,与员工谈,比如比正常赔偿多一些,但不够2倍,不明所以的员工可能就同意了。

三、有些情况不能被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还规定了一些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赔偿也不能,大家要了解一下。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四种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不过可能很多网友会说,这就是扯蛋,我就见过怀孕以后被辞退的。

是的,很多时候是这样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在针对不能辞退员工时,也会想办法,因为这些不能辞退的员工对企业来就都是成本。最通俗的做法就是“挤兑”,比如降薪、调岗,总而言之就是让你不爽,然后让你自己选择离开。

提问者问的问题是大多数公司经常碰到的情况。回答清楚这个问题,要看看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中所提到的工资到底包含什么

1、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可以很明确认定年终奖和年终双薪都属于工资范畴。

所以,在年终奖发放前合同终止员工离职,作为奖金的年终奖是要计入经济补偿金中,但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就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总额是否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如果是,则以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如果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我是HR老枪,我愿意提供咨询帮助!

年终奖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劳动报酬,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规章制度支付给劳动者;提前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视为支付劳动报酬;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届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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