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摩托车与汽车相撞_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小车撞,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0:43:42 人阅读
导读:首先,说明一个情况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是一个东西,不要混为一谈。然后再说问题,超出标准的电动车一律按照机动车处理记住是机动车而不是摩托车,无照,超龄,超速驾驶超标电...

首先,说明一个情况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是一个东西,不要混为一谈。然后再说问题,超出标准的电动车一律按照机动车处理记住是机动车而不是摩托车,无照,超龄,超速驾驶超标电动车出事故,按理说应该对方全责,但是现在很多地方交警自己就不懂这个规定,这时候你应该申请鉴定电动车为超标,只有这样才能按照机动车处理,按照机动车处理以后就对方全责了,但是一般道义上进行赔偿,当然也是有限的象征性的,而不是按照机动车肇事赔偿,所以啊,主要还看当地交警有没有这个业务水平,否则只有被判全责。

这个案子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及两个民事纠纷:

首先,就发生交通肇事案件而言,就存在两个法律关系:

一是双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与摩托车驾驶人之间因交通肇事引发的侵权损害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这两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是不同的:

——第一个法律关系中,主体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强势的公权机关,另一方是弱势的平民百姓;平民只能接受公权机关依法对其的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等等,不存在平等协商的情形;

——第二个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是平等的,均是平民百姓之间的矛盾纷,只能平坐平起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就民事纠纷而言,本案也存在两个:

一是前面所说的机动车驾驶人与摩托车驾驶人之间因交通肇事引发的侵权损害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与摩托车驾驶人之间为解决侵权之债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而产生的合同纠纷,这是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民事争议案件。

最后,作出本问的答案:机动车驾驶人与摩托车驾驶人之间为解决侵权之债已经达成协议,后来机动车方反悔而产生了纠纷。如果摩托车方不同意退让,机动车方报警——这种状况下,交警是否会对摩托车方无证驾驶行为进行处罚?

我的答案是:出现这种情形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这是出事后很长时才报案的,这种情形交警太多不会立案处理。

理由是:这些只涉及财产损害不大、人身伤害轻微的案件,法律多倾向于私了。就是说,只要当事人自行解决了,交警不再立案进行处理;并且,案发后很长时间才报案,因关键证据己消失,无法认定事实和责任,交警也无力解决这个案件。

没证就不应该上路,就算你骑的在好,也是无驾驶资格的,出事儿全责。

先处理事故,再处理其他违章,数罪并罚

无证驾驶,罚款2000,还要拘留!至于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基本都要你方负责,具体交警会判定!而不管车有无保险,保险公司会拒赔!总之来说比较麻烦!好好协商吧!另外别以为摩托车抓的不严,还是要遵章驾驶,出了事就后悔了!一个摩托车D照也就1000元左右,考一下前后半个月!E照稍便宜点!车要年审,买保险,费不了几个钱!我们这电动车还买了50元一年的保险。现在汽车这么多,难免会刮蹭,更何况人呢……

谢邀: 无牌无证驾驶汽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相撞,说明该汽车和摩托车都没有路权,双方都有责任,但处理交通事故主要还是从事故的成因来划分责任的。

一是如果驾驶汽车是越过道路中心线与迎面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汽车应该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无牌无证只能承担次要责任。

二是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司机是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如果发生大交通事故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话,按照法规的话应该你是全责的,不过如果相关地方没有行驶摩托车的法规要求的地方的话,也应该是双方承担责任的,尽量举出证据是对方造成此次事故的,在这样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双方应该都注意的,不过走法律程序的话,对您应该是不利的,无证驾驶绝对没有商量的,还是多多在道德上面,人情上面多多做下文章,尽量让他们能多出些医药费,希望这些能帮到您。

也祝叔叔早日康复。

首先要看事故造成的原因,并不是说你没有带驾驶证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对方则承担你因受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摩托车有一定的责任,则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是大车先垫付医疗费,等交通事故裁定书出来后,再根据责任分别承担费用。

没有驾照开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无证驾驶撞人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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