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征收补偿_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几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0:34:55 人阅读
导读:根据“合村并镇”,“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用地的需要,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关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是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

根据“合村并镇”,“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用地的需要,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关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是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基础,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开展工作。

南京市也出台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文,各区也制定了相关细则,我身处江宁动迁第一线,江宁区目前依照江宁区第2号文和3号文开展工作。

江宁区拆迁补偿的选择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搬迁费。每平方50元*认定面积(人口认定)。保底2000元。

2、过渡费。认定面积*(8/9/10,根据区号档位不样)*36个月(如果货币补偿12个月)。保底每月2000元每户。

3、提前搬家奖励。认定面积*410每平方。保底50000元每户。

4、附属物及太阳能,空调等物品的移机费

5、装修补偿。认定面积*500每平方。

6、青苗费补偿。以评估公司价格为准。

7、其他奖励

从接手的几个江宁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项目来看,拆迁政策照顾到绝大多数产权人,认可度很高,老百姓能真真切切感受到拆迁带来的红利!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理解“拆一补一市场价”的关键在于确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和“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地产的价格瞬息万变,拆迁方希望“就低不就高”,被拆迁人希望“越高越好”。因此,确定房屋价格补偿的首要前提就是定个“好日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但并不是随便贴一张纸就是房屋征收决定。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包括:“征收项目名称、征收房屋范围、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限、政府加盖公章。”因此,只有包含上述内容的房屋征收决定才是合法的,才能作为计算房屋补偿价值的基准时间点

2、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是不是按我家周边二手房的价格?”“能不能按照新开盘的别墅价?”这是咨询中当事人经常问到的。对于何为“类似房地产”,广大被征收人似乎总是似懂非懂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

因此,被征收人可以参考以上因素来确定房屋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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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款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却有着大的指导方针:不得降低原有生活质量,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先补偿后搬迁等。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怎么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分别在1988年、2004年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部)

自从第四部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征地拆迁律师针对新的土地管理法和旧的土地管理法的对比中,从中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长久以来农民朋友最关心的话题。

第四部新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补偿项目: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标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第三款-第五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上述内容我们清楚知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的补偿费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土地管理法明确有明确规定。但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未明确规定,其补偿标准仍存在问题。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实施3个月整,在具体实践中,征地补偿标准仍存在现实状况,区片综合地价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一,区片综合地价

取缔旧的土地管理法平均年产值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式方法,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什么是区片综合地价?去哪里能找到?

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从而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修改。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自然资源厅的官方网站找到,也可以网上、邮寄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在2019年12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明确规定,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加快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加快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事关新法的顺利施行。

第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四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从中不难看出,农村住宅补偿费有四大因素组成,宅基地区位价值、宅基地面积、房屋重置成本价、人口数量等。

综上所述,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中,与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刘可心律师后续会针对土地管理法带来更多解析阐述。

国有土地也好,集体土地也罢,只要是拆迁,只要开发商对你的房屋进行收购,只要你的房屋是合情合理存在的,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合理的补偿。

而这补助的条件,就应该是不低于你原住房的水平,补偿的钱款能够买到相同地区,相同面积房屋,这是最起码的,道理很简单。

因为你要明白你所拆迁的是你的房产,而你房产的坐落地,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根本没有什么关联。

这期间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不管你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你的房屋被拆迁,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

只能说补偿的地区之差别是有的,但绝不能因为你是国有土地上的财产,或者是集体土地上财产,就对你曾经的房屋面积有所缩减。

更不能因为你是农村户口,或城市户口的区分而受到地方的歧视,使自己原住宅的面积有所亏损。

所以在白雪姐姐看来,拆迁所针对的是房屋,并不是什么人员之分,那么就拿房屋来说事,其他的免谈。

绝不能因为地区的不同,户口的不同,土地性质的不同为由,就打着拆迁的招牌,任意剥夺他人的财产,那才是万万不能的。

对此请记住,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维护自己财产的权利,只要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补偿标准各地均有较大差异,就我们这里而言,一般赔付比率为1:1.5,商业部分赔付比例为1:1.2。均按房屋核准原有的建筑面积来考虑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房屋被征收,你说你的户口已经去城市了,对于这个问题认为你没有什么赔偿和安置费,如果房子的名字是你爸爸或你妈妈 那赔偿也只会赔他们户口下面的人 你的户口不在你爸妈下面肯定是没有赔偿的。

一.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两大部分:

1.对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一般会参照耕地补偿标准计算,也有的地方按照政府公布的区域基准地价为标准。

2.对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房屋重置价,扣去折旧,重置价由于不包括土地市场价值,仅仅是材料费和建筑人工成本,因此每平方也就几百元,超过1000元的算多了。(我们当地拆现在才是500块钱一个平方)

当然也有的地方政府将列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可惜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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