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_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0:13:04 人阅读
导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谢邀,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在外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以分为两方面来看:

第一如果是是因家庭日常开支所负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是日常家庭开支,给大家解释一下,比如说购买的房子、车子、柴米油盐、孩子的教育费、买衣服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

第二方面是,如果是借债的数额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这么一个范畴,将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数额比较巨大明显超出了日常家庭开支的范围。二是在借款时,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并且夫妻另外一方,在此后没有经过任何方式的追认,比如说,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上述两种情况法院一般都很难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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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婚内借款,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一A,如果婚内借款用于赌博或买卖毒品等非法借款的,B,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大额借款或事后另一方也不予追认的,C,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以‘’书面协议‘’约定夫妻各自负责各自财产和债务的,这几种情形的婚內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案件提问者问‘’婚内借款‘’,从原则意义上讲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婚姻关系内夫或妻一方,或单独为了家庭的正常生活丶生产和经营活动对外无论大额还小额,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依法都是夫妻共同债务,都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借款违约不能按期偿还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或者单独起诉夫或妻某一人为被告,夫或妻具有连带偿还‘’婚内借款‘’的法律义务。

二,在‘’婚内借款‘’夫或妻共同,或者单独向他人借款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以下情形依法不能认定为婚内夫妻共同债务的:

A,根据我国民事‘’法律不承认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民商事约定‘’的法律适用原则,比如夫或或妻为赌博丶买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婚内借款‘’的,法律不承认这种‘’婚内借款‘’行为的合法性,自然在法律上也就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B,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l8年1月公布实施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背着对方在外借款事后也未经对方追认的,除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二人均同意认可的外,自2018年1月18日起,此种情形‘’婚内借款‘’不属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此种婚内借款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C,根据巜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內夫妻可以协商并书面约定夫妻各自处理财产和债务的,如果本案例所述‘’婚內借款‘’的确属于夫妻二人结婚后己事先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了二人各自的财产收入丶对外债务各自处分的约定,此种情形下的‘’婚内借款‘’,就属于‘’谁借、谁还债‘’而不能株连无责任的另一方。

必须说明的是一一夫妻二人私下约定财产和债务处分的‘’各管各‘’书面协议,依法‘’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说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是有权起诉‘’婚内(夫或妻一人)借款‘’的夫妻共同连带民事偿债的法律责任的,待夫妻承担连带民事偿债责任后,夫妻二人再依据‘’书面协议‘’再行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特点是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 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 夫妻合 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对举证责任的所作的分配,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但在适用推定规则时需要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对其进行综合判断。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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