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在不同的情形下,有的有上限,有的是没有上限。具体如下:
注意!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有区别的哦!
一、2倍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可知,只要满足以上两个要件:A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B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属于违反本法。
那么违反本法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知,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赔偿金。
二、1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以上条款,用人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即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若符合以上几款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最高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若是违反本法解除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这是没有年限的,只有员工个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才有年限要求,即最高不超过12年。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项、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为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长期合同解除赔偿方法,一是合同中如果有约定的话,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双方协商决定赔偿方法,三是如果协商不成也无约定的话,那么只有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年,签了长期合同,你就是与该单位有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你的这种情况是不能随便被辞退的。
1.首先要看公司以什么理由辞退你。如果理由是合法的,那么你接受辞退后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金,或者通过仲裁主张补偿。
2.如果辞退理由不合法,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离职后通过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3.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工作十年以上的劳动者,工作一年应支付2个月的工资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工作了十年应该支付20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按劳动法规定补偿工资按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来计算。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你,还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应得到的钱:
1.工作十年的经济补偿金=10个月的平均工资;
2.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未提前30天通知你的违约金
3.10个月平均工资x2+1个月平均工资=21个月平均工资
行动建议:
1.注意保留好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签到表、考勤记录表、证人证言、社保交费记录、相关银行流水单据。
2.单位辞退你需要给你出据合理的理由,即证据材料。
3.单位因法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5.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6.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因你工资比较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5、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