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发生代位求偿权益时,都是由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没有完全的补偿到位。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先赔偿给被保险人差额损失或者全额损失后,去找第三方追还赔款此次事故的损失。如果大于损失总额,其大于部分也归被保险人所有,因为保险人已经拿回属于自己的赔偿金额,不能以此为盈利目的。
????????????????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指作为自然人的被保险人,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人。
被保险人的组成人员,是指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保险人的内部工作人员。
在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对保险标的具有与被保险人共同的利益,比如,家庭财产遭受损失,不仅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有家庭成员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生产受到影响,企业的效益和职工的利益都会受到影响,甚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职工可能还会受到单位的处分。
因此,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非故意损害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但是,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必须取得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有关证明,并取得保险标的的有关资料,作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依据。
因此,为了方便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63 条规定,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对方主要责任,你不必要担心。一,起诉对方司机和车主,无论他的车保险情况,保全车辆,查封财产。现在法制环境下,对方不敢耍赖,如果被拉入黑名单,他会主动找你。二,代位求偿问题,目前保险公司做的不多,往往两审终结,时间漫长。建议走第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