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如何强制收回部分股权_公司股东如何强制退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9:57:05 人阅读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是分开的,公司欠再多债,只要公司借款时股东没有出面做担保、也没有与公司合谋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形成债务,那么那个债务和股东个人半毛...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是分开的,公司欠再多债,只要公司借款时股东没有出面做担保、也没有与公司合谋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形成债务,那么那个债务和股东个人半毛钱关系没有,打官司是打不到股东头上来的。同样,个人债务如果公司没有出面做担保,也和公司半毛钱关系没有。至于贵公司纷繁复杂的利润不透明问题,和债务应该是两个问题。如果想退出,对于长期亏损、长期不分红且协商无果的,就寻求法院要求清算吧。但是一个亏损的公司,清算能有多少可分割的财产?可能清算下来公司净资产只有人民币40块钱,那占股份25%的股东可以分到10块。。。。

关键问题还在亏损啊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3、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实现途径有:一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二是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跟他协商,看看他是因为否缺钱,所以要公司卖掉,这样您就用资金把公司盘下来。

或者只是他不想经营了而已,不想管公司了,或者公司亏损了,他不想坚持做了,那您就自己请喊其他人来管理公司。

一、执行股东涉嫌非法侵占,就追究其侵占的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股东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吞了公司的资产,就举报到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就由股东承担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不能起诉的,股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执行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责任的承担,主要的依据是《刑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视执行董事的具体行为决定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能否降低或者收回

有限公司股份的降低或者收回本质上都是股份的转让,股份的转让需要依法进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因此,执行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不管如何,上述股份的转让,都需要股份转让股东的主动行为才能完成。

而一方股东并没有权利强制另一方转让其股份。除非公司章程有约定。

公司章程有约定,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执行,对方不执行,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本答复为 北京郭广吉律师原创,首发于头条。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1、要撤出的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公司不注销,继续经营下去。

在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无意购买,才能转让给原股东之外的其他人。

如果股权最终转让给了原股东之外的其他人,有新的股东加入,可能又会面临一个新老股东间的磨合问题。

2、如果原股东股权最终没能转让成功,可以采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解决,原股东股权注销,其他股东股权不变,公司继续经营。但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可能比较麻烦。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的问题能够得以圆满解决。

目前对于公司有无权力强制收回股东股权,没有统一的观点,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公司章程在做出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公司自治的规定,允许公司设立强制回购的触发条件,一旦条件满足且对价合理,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公司强制回购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据此可见立法者在对公司股权能否强制回购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自治空间,再结合实务条件来看,一般公司多会设定一旦股东死亡、资格灭失的情况下公司即有权强制回购股权,只要股权回购没有损害第三人利益,且公司回购股权后依法定程序进行减资或者认购的情况下,那么该强制回购应当视为有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强制回购即便章程有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也应当注意程序是否合法,对价是否合理。因为股权属于股东个人财产性权利,本质上作为所有权人自然享有处分的权利,如果公司章程的约定明显存在侵害股东权利的情形的,那么即便公司章程做出了特殊约定那么这种约定也会因为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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