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资产归谁所有_集体企业的财产归属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1:43:00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独立法人的,企业的财产应归该企业所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管该法人是集体性质,还是国有或私有性质,法人都应以其所有的资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法...

  如果是独立法人的,企业的财产应归该企业所有。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管该法人是集体性质,还是国有或私有性质,法人都应以其所有的资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法人折财产应归该法人自己独立所有,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只能依法享有投资分红权、或通过委派人员到该企业任职的方式对该企业法人进行管理,但不拥有该法人的财产所有权。

  但是,如果该法人破产或停业后,则在清偿所负的债务及相关清算费用后,剩下的财产可以归投资者所有。

首先附属这个词就已经给改场定了性质。其次一般附属厂都归属权都应该归出资方所有,如出资方式德阳XX厂那么附属厂的归属权就归德阳XX厂所有。这个集体的性质也就是这样来的。再来说说出资问题。如果这个投资建厂的钱是员工和原厂共同出资那么按照出资的比例还分配股东,也就就是说员工们享有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大会,监督等等。但是最高股东享有直接权。所以说你想知道归属权就要知道出资来源。

1,我国实行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就是公有,集体所有制就是集体范围内的个体集体所有。说白了,集体中的个体就相当于集体所有制中的股东,集体的财产归集体中个体共有。

2,如果集体企业未经清算即注销,那么集体所有制中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就要承担责任。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由集体的法定代表人来行使权利,比如村委会。

拆迁了,村里上亿的集体资产归谁拥有?村民是否有权进行分配?

村里的资产,包括资金、资源,这三大块加起来,统称为农村“三资”。说详细一点,就是归村里管辖的所有的建筑物、企业、道路设施、自来水水源、电力、以及土地、草原、荒山、荒滩、丘岭、鱼塘、林木等等,包括村里的现金账目,都属于本村集体所有。这些“三资”管理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本村全体村民都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权。

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这个拆迁一定是全村性质的,经过拆迁后,这个村就已经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村里的所有资产该怎么办?由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先例,只能根据这几年农村征地拆迁的情况,谈谈一下具体做法。

首先应当考虑,拆迁后这个村的具体发展问题,最好是把这部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在征求全村2/3以上村民同意的基础上,把这部分资金管好、用活。可以采取股份制的方法,把这些资金,按照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量,分别折股到人。然后采取股份制的方法,创办集体项目,这样既用活了资金,壮大了集体经济,农民以后可以从中享受红利。这样一来,这一部分资金不仅永远存在,而且农民年年都能分红,应该说这个方法是个比较好的形式。如果把这部分资产化整为零,就地费掉,就白白浪费了这些资金,最好还是把这部分资金利用起来,对以后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大家都不愿意这样做,在全体村民讨论的基础上,可以在保证留足集体的前提下,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分配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制定分配方案, 方案出来后,再由全体村民投票表决。这样就可以按照方案进行分配。但这里有一个原则性的政策,就是必须要留足集体提留部分。究竟集体应该提留多少,各地省政府一级都有明确文件规定,可参照文件规定办理。

无论采取哪种方法,这件事是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事关全体村民的利益,在处理这部分资金资产前,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必须要有充分的政策和法依据,切不可盲目行事。

农村土地应是集体所有制,产权属集体,不属个人的。。确杈之后仍属集体所有,土地是集体承包给农民耕种,任何时侯,农民无权私下买卖土地的,如果自已确有困难种不下来,可以通过村委会出面调剂得到双方同意,签订有效的转让合同方可,谈不上个人把集体的土地进行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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