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故意传播艾滋病当然是违法行为,而且有专门的定罪是故意传播性传播疾病罪。因为艾滋病是性病里面最严重的,而且到目前为止尽管可以有鸡尾酒疗法可以很好的控制艾滋病病情的发作,但是目前还没有根治,所以如果他知道自己有艾滋病而故意去传播的话,应该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进行起诉,这样的话可以让他在监狱呆很多年,而在监狱里面能够乖乖的好好的吃药,谁让他把这种病进一步传播呢?!
如果你得了艾滋病,能够正视自己的疾病,好好的吃药,而且约束自己的性行为,甚至可以成为一个艾滋病的宣传人员,毕竟这个社会上还有那么多的艾滋病感染者他们都在面对这个现实,而且不断的去做一些正能量的事情。
所以我希望那些被感染了艾滋病的人能够做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而不要故意传播艾滋病,毕竟遏制艾滋,人人有责!
请做一个正能量的人吧!
谢谢邀请!
故意传染艾滋病犯什么罪,主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份、行为、目的以及后果决定的。
我国目前有专门性的“传播性病罪”,而这个罪针对的是从事“性生意”的卖淫或者嫖娼人员。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即便是艾滋病这种危害重大的传染病,在这个罪里面最多也就能判5年以下的刑期,并不是很严重的罪。
因此,这也能说明,虽然艾滋病这种令人谈之色变的病,在法律中并不认同其危害能和杀人等同,顶多算是一个不太重的重伤。
而非卖淫、嫖娼人员故意传播艾滋病,由于艾滋病是对受害者身体健康的伤害,因此,故意传播艾滋病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当然,在法律中,并不认同艾滋病是属于杀人等级的,因此,艾滋病一般顶多只认同对身体的轻伤或者重伤。
因此,一般对应的刑期也顶多在5年左右的样子,不会很重。
因此,不要想着在法律中会很严重,洁身自好是最重要的,否则你染了艾滋病,即便判人家死刑又能怎么?
首先,虽然网上很多恶意传播的截图不少已经被证实为谣言,但是生活中通过检索案例,的确也有这样的很存在
他们有些是通过约炮,交友来传播
有些就是通过卖淫来传播
在这里普及下,传播艾滋病面临哪些法律惩处。
在法律上,如果是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但是去卖淫或者嫖娼,进而让对方感染艾滋病的,除了本身卖淫嫖娼的罪名以外,还面临传播性病罪。
该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本罪关键在于,已经知道自己有性病,主要是指梅毒和艾滋病,然后针对的是卖淫和嫖娼这样的行为,也就是约炮,谈恋爱传染不算。
举例,a女知道自己得了艾滋病,但是依然为了钱继续卖淫,最终传染给了他人,那么她就是传播性病罪
法律实践上,其实这样的案例还真的挺多的。
很多人故意伤害罪停留在你打我,你让我受伤这个层面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就是为了伤害他人,故意给他人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他人也得了艾滋病。
那么定罪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该罪和传播性病罪的关键不同是,这个不限定是传播和嫖娼,并且表现的目的是故意。
比如a女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但是a女一直讨厌b男,于是故意和b男发生性关系,最终让b男也得了艾滋病,那么这就是故意伤害罪
该罪和故意伤害罪构成类似,也就是题目中说的故意传播。
也就是为了报复社会或者泄愤等目的,在知道自己艾滋病情况下,大面积的扩散给他人,危害了不特定的人数,那么面临的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关安全罪。
该罪放在这样的背景下,无疑都是造成了严重后果,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死刑。
最后,也希望大家为了自身安全,请注意安全性行为。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习惯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那就先说说法律。
其实,从我国现行的刑法来看,传播艾滋病的行为由于不同的表现方式触犯不同的罪名,主要包括传播性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惩罚不是没有,但依然有那么多人无视它。
有的人以身试法是为了犯罪带来的巨大利益,比如贩毒。
有的人以身试法是为了寻求刺激和存在的价值,比如浙大学霸李红涛的越狱人生。
有的人则是出于报复社会的心理,就想这种恶意传播艾滋的行为。
这种报复行为的背后“我过得不好你们也别想好过”的心理在作祟,生活中这种例子并不少见,最近多发的小孩被害案也是这种扭曲心理所引发的。
法律不是万能的,这种扭曲的报复心理很难用法律来矫正,除了道德感化我真的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所以在此呼吁:
我们知道你们难受,但是我们也过得不容易,一起向善,可好?
故意传播艾滋病,首先定性就是犯罪。
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或者为了报复社会,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嫖娼等性行为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艾滋病等恶性疾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该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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