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可以起诉担保人吗_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9:14:40 人阅读
导读:怎么办?依我之见:简单的讲,依法由担保人先行承担死亡的债务人的还款的义务,其后担保人再以债权债务纠纷向债务人死者的家属讨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执行死者家属的财产...

怎么办?

依我之见:简单的讲,依法由担保人先行承担死亡的债务人的还款的义务,其后担保人再以债权债务纠纷向债务人死者的家属讨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执行死者家属的财产以达到追偿之目的。

因为依《担保法》之规定:债务人在合作到期后不能履行还款义的,担保人应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而本案例既然债务人己经死亡,其所担还款义务自然无法履行,依法担保人就必须先行代死亡的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了共同连带还款责任的人在履行了债权人或人民法院判决所承担的连带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其他有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人(如本案例的债务人死者)“追偿”一一既找死亡的债务人家属讨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家属并由法院判决丶执行死亡债务人家属的财产来偿还担保人己代付的款项。

当然,上述所述债权债务在性质上必须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是因我国法律禁止事由(如赌博丶贩毒等)所形成的所谓“债权债务”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追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可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死亡,银行当然要起诉担保人,讨回银行贷款。你称借款人去世后留有一定的财产,你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放弃继承,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商解决,不行就向法院起诉继承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时效问题,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首先要明确担保人和你的关系,是至亲骨肉,急需用钱,如突发大状况,那是非帮不可,而不是,挪为它用,比如赌博,非法集资,非法犯罪资金周转,天王老子不能纵容。如果是特哥们的朋友,也要分正常资金周转,(非法除外)评估和考虑好值得你去同患难,那么义和难的风险是共存的,也就是你说的朋友不幸死亡了,那也是天意,可通过法院对他债权估值,其余的损失,就是担保人,应担的风险和责任,也就是说投资有风险,(包括感情)需小心谨慎。当今社会应该没有非利益的担保人,(至亲除外)富贵在天,取决天意,路是自己送择的,跪着也要走完。

现在的社会,给别人做担保真的要慎重考虑。

我是宝庆山人,我谈谈我的看法。

担保人概念: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债权人为什么要债务人找第三人(担保人)为债务人担保?原因很简单,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表示怀疑,担保人实际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增信措施。在这个业务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获取利息收益,债务人可以获得资金周转,担保人的角色就是承担债务风险,是个得不偿失的买卖。

如果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偿还债务,那么,这对担保人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如果债务人出现意外,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相关条款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

做担保人是个费力不讨好的差事。

讲个真实的故事来佐证我的观点:2014年,张三因为承包了一个项目需要资金,在民间借贷100多万后,还有30万的缺口,于是决定向银行贷款30万,银行对张三的偿债能力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张三不具备贷款的条件。但银行(由原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农商银行)信贷员又不想放弃这单业务,便要求张三找一个第三方(担保人)为张三担保。张三便找到刚刚成家不久的亲侄儿,要求他为自己担保。碍于叔侄关系,张三的侄儿、侄媳便按照银行的要求在担保书上签了字,担保期限为一年。

一年到期,张三无力还款,只能续期一年,张三的侄儿又续担保一年。期间,张三拖欠他侄儿10多万的工资没付,其侄儿找他要工资,张三说要先还银行贷款,其侄儿认为也是,如果银行的贷款没还,他身上也背着担保责任在那里。结果张三那笔贷款直拖到去年还是没还,其侄儿因为一直担着保想买房都买不了,夫妻俩经常为这事闹矛盾。去年为了续贷,张三再次要求其侄儿续担保,张三侄媳妇不同意,结果张三就怪罪其侄媳妇“一点仁义”都没有,说什么叔叔落魄了亲侄儿都不肯帮他!最可耻的是,他欠他侄儿10多万的工资都不认账了。他侄儿有什么办法呢?去告他吗,又不忍心,他不要脸,他侄儿还要脸吧?不告他吗,自己又吃了亏,真的是左右为难里外都不是人。

回到主题,借款人死了,你是担保人,那你的麻烦大了。债权人起诉你,那你就需要承担债务人的偿债责任。

给你一个建议:如果债务人名下有遗产(包括车、房、存款、公司股份等动产和不动产),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人应当先偿还债务和国家的税费、规费,这或许是你解套的一个办法,你可以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祝你好运。

这个问题,应引起大家注意!有时候出于人们的不在意,他还能短下人的钱吗,短下向我要,往往出现人们遇料不到的问题,谁能想到欠钱人好好的一下子就去世了呢!担保债务就是债权人无法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以法承担所欠债务,替债权人偿还所欠债务。

银行的效率不会那么高,动不动就起诉不是银行的作风。银行一般秉持的态度就是,能催收回来就绝不起诉。且不说起诉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光是起诉需要的时间就让很多银行觉得不划算。

“借款人去世”与“银行是否起诉”这两件事儿并没有直接联系。下面我就来顺着借款人去世的场景向下延伸,看看银行都会采取哪些措施。

一、发现借款人去世

借款人去世之后,很少有主动告知银行的,都需要等银行去发现。银行在贷后检查时发现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人,通过紧急联系人或担保人等了解到借款人去世。这个时候,借款人可能已经逾期一个月左右了。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但贷款一直都正常归还,那么银行是不会采取下一步行动的。银行毕竟更加关注的是贷款,谁还不是还?

二、商谈方案

银行工作人员开始翻看贷款时签署的文件。先看看有没有共同借款人,再看看有没有抵押物,担保人等。

一般来说,借款人的配偶都会被列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去世了,借款人的配偶如果偿还贷款,皆大欢喜。银行也不会继续向下追索。

如果借款人去世,配偶也无力偿还,那银行就会联系担保人。担保人有两种,一般担保和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银行确实发现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后,才能找担保人代偿。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银行都可以联系担保人代偿。银行一般与担保人签订的都是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借款人不还钱,银行是有权要求甚至起诉担保人代偿的。

还是如前边所说,银行是不会轻易起诉的。银行一般采用的方式是希望担保人能够督促借款人的家人还钱,或者二者能够一并把钱还上。

除了这种要求借款人家人和担保人还款的方案,银行也可以通过给借款人家人或担保人发放贷款,归还上一笔借款。相当于将债务再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谈判的前提是,借款人家人或担保人有还款意愿。

三、起诉执行

银行与借款人家人或担保人无法就还款方案达成共识,那就只有起诉了。如果有共同借款人,银行会连带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如果只有担保人,银行就只能起诉担保人。

不要怀疑担保人还款的正当性,担保人必须要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负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总结:

当担保人签署了担保合同的那一刻,就与借款人绑定在了一起。借款人去世,银行追回贷款的唯一抓手就剩担保人了。银行也不是那种有时间,有精力不断起诉的企业。它更想要的是息事宁人,把贷款还上。只要借款人家人或担保人有还款意愿,银行这边都是可以商量出还款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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