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查询系统_查询专利的APP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20:34 人阅读
导读:我国申请专利的可以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于不同的种类的专利需要交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1、发明专利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

我国申请专利的可以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于不同的种类的专利需要交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1、发明专利 1--3年 900元,4--6年 1200元,7--9年 2000元,10--12年 4000 元,13--15年 6000元,16--20年 8000元。2、实用新型专利 1--3年 600元,4--5年 900元,6--8年 1200元,9--10年 2000元。3、外观设计专利 1--3年 600元,4--5年 900元,6--8年 12009--10年 2000元。可以上八戒知识产权,查询和代缴专利年费,专业值得信赖。

药智专利通可以查询专利信息,查询可以通过常规检索,高级检索,策略式检索及IPC分类检索,其中常规检索为免费查询,可查询世界专利及中国专利,查询入口:https://patent.yaozh.com/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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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网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步骤:第一步,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第二步,在左上角的用户名、用户密码、验证码栏里输入用户名、用户密码、验证码,没有用户名,可点击“注册”申请。第三步,输入用户名、用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对外服务”,进入操作界面。第四步,点击右上角的“网上缴费”,出现如下界面。点击“以国家申请号缴费”,出现如下操作界面。第五步,在专利号栏中输入要缴费的专利号,缴费人姓名。如给专利号为2017212207793的专利缴费,则输入2017212207793,缴费人姓名栏,填上缴费人的姓名。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第六步,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该专利所需缴纳的年费,就会列出来。第七步,勾选要缴费的年限(最多两年),然后点击“确认”。系统切换到了缴费人信息画面,根据提示认真填写,这是邮寄账单要用的信息。第八步,填写完毕,点击“生成订单”。第九步,系统切换到银行缴费页面。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专利网上缴费只有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公司可以交,自己的专利交年费,可以带着专利申请号,或者证书到当地的市科技局去交,把专利号给专利局,他们就会查询需要交的年费信息,缴纳就可以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网址为http://fee.sipo.gov.cn。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还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可以登陆中国专利网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中国专利网,提供给电子申请用户查询应缴费用、填写缴费清单、生成订单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在线支付)完成实际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72号公告《关于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的公告》、第180号公告《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通对公账户网上缴费业务的公告》规定了网上缴费这种新的缴纳专利费用的方式。网上缴费与直接缴纳、邮局汇付或者银行汇付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缴纳专利费用的标准、要求等,均与现行缴费方式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扩展资料:国家对部分专利收费进行调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72公告》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即日将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公告》称,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之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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