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申诉期限_法院受理申诉的期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27:22 人阅读
导读:本地初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上诉、都是十五日内,申诉一般无时间限制、二院审理完毕乙属生效法律文书,申诉提请申判监督程序、得有确实证据证明案件不公、或适用法律不当...

本地初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上诉、都是十五日内,申诉一般无时间限制、二院审理完毕乙属生效法律文书,申诉提请申判监督程序、得有确实证据证明案件不公、或适用法律不当,有重大错误、否则申请申判监督几乎不可能、高院会下达维持原判通知书,此通知下达后、法院判决己基本定性、再申诉、属上访、十年、八年都可以、超二十年、民事己下不再受法律保护。

你好。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当事人提起申诉期限为两年。如果是本级法院院长、上级法院、或者同级以上检察院发现案件可能存在错判,需要进行再审的,不受时间上的限制。

您好: 一、民事案件申诉期限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二、哪些情况下申请再审,法院应该受理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对申诉时间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在法院判决后六个月内,过了这个时间段的申诉都是无效的。法院对于这种规定有它的道理,因为法院会定期清理案卷,假如过了好长时间再审理,估计法律也会随之变化,客观及主观条件都在发生变化,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民事案件三个月;刑事案件三个月,最长六个月。

分析:申诉属于启动再审程序,属于民事案件申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属于刑事案件申诉的,根据《刑诉解释》第三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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