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急辞工扣多少工资_劳动法急辞工怎么扣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6:56:09 人阅读
导读:1、不依法提前书面通知离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负责任只是赔偿急辞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有损失损失有多少由公司举证,公司无法证明有损失不能要求赔偿。2、急辞...

1、不依法提前书面通知离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负责任只是赔偿急辞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有损失损失有多少由公司举证,公司无法证明有损失不能要求赔偿。2、急辞工不能扣工资,更没有扣百分之几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如果不提前会有什么处罚。而且《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了培训费和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企业不能与员工约定急辞工要扣工资。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急辞工的,向用人单位提出急辞工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急辞工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直接扣半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不过具体是否扣工资,扣多少,需要看你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以及公司是否可以举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无法举证,则扣半个月工资的行为违法。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所以,如果公司可以举证你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应该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直接扣半个月工资依然不合法。既然双方都不满意,这就算是发生了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拓展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参考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没说急辞工要扣工资。但是某些情况下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要根据情况分别确定的。

第一,如果你所在公司存在相关违法行为,你可以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为由随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二,如果所在公司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你临时辞职,如果你解释原因后公司同意你辞职,又尽快办理了交接手续,那么不存在扣工资一说。

第三,如果你临时辞职,公司来不及招工代替你的职位而要求你一个月后再辞职。而你坚持要立刻辞职,那么可能因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而赔偿。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是靠公司自己的说法,需要公司提供相关证据等才能够证明损失的存在,并非随随便便就可以扣除工资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扣多少单位说了算,国家没有规定。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这种赔偿就没有规定多少比例了。

1、员工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的20%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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