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老赖还能起诉别人吗_不找律师直接起诉老赖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5:40:48 人阅读
导读:可以的,你不起诉等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这笔钱就没法要回来了。债务人有钱没钱,如果说不还钱该起诉还是要去起诉的。别傻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要不得。原本一个民事案件,非...

可以的,你不起诉等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这笔钱就没法要回来了。债务人有钱没钱,如果说不还钱该起诉还是要去起诉的。

别傻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要不得。原本一个民事案件,非把自己弄成“拒执罪”的犯罪分子 去坐牢,得不偿失。

首先,现在社会“欠钱不还”好象成为了一种风气。比如借钱还、拖欠货款、拖欠工资等现象,对于这种老赖式不守信用、不讲诚信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其次,去法院提起诉讼,你应当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代书。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格式可以在网上查,网上关于起诉状的格式很多。你还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上述材料整理好后,先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等待业务庭审理 ,审理结果生效后,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判决,则再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在上述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一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时,如果能够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则最好先进行保全,查封、扣押或冻结对方的财产,这样能够确保裁决书的实现;二是在审理阶段,最好可以和解、调解解决,这样可以加快审理的速度,不至于长时间得不到处理。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老赖如果把他名下的所有财产转移给了子女或者是亲戚,朋友的名下,法院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当然要讲证据,只要有证据,就没有法院解决不了的问题。

如果说债权人发现欠债人有转移财产,或者是藏匿财产,低价买卖财产等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只要债务人以上的行为确凿,有事实,有依据,财产的去向明确,就可以把债务人告上人民法院。

债权人在起诉中,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转移到子女,亲戚,或者朋友名下的财产赠予合同,法院经过不审理核实后,就能查封迫卖这些转移的财产。

《合同法》第47条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是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院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销售权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由债务人负责。

“老赖”是大家对欠债不还的人通俗的叫法。

如果不请律师,自己要向法院起诉“老赖”,没有什么不可以,法律并不要求你必须请律师。

无论自己起诉,还是律师为你起草起诉状,首先都要搞清楚,老赖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还债的。

《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都可称之为“老赖”。我们常见的买卖关系、借款关系、物业服务、代理关系、运输关系、装修服务都可能出现付款义务人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的情况。除了《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外,经济生活中各种无名合同多的是。

如果你去法院起诉,法院首先要确定你是依据哪一种法律关系起诉对方,因为法院要据此判断本院是否对你起诉的案件有管辖权,同时据此确定你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确定原告和被告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可没有那么简单,有的案子就是因为争议的焦点是:双方之间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案件从中级人民法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在上面这些关系中,最简单的是“借款关系”。仅仅有个欠条就一定可以胜诉吗?

你应当到那个法院起诉呢?上诉状如何写?这些问题,你当然可以到法院咨询,也可以上网查。但是,做这些都要占用大量的时间。

律师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时间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

为了节省律师费,就要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从来没有做过原告的人,要成功立个案,一般至少要跑法院两次。

我说个自己的例子。

我代理客户起诉某企业,事情很简单,就是对方欠我客户的钱没还。

立案,这是到法院第一次。

案件分到法官手里,我去向法官申请诉讼保全和调查令,法官说,知识产权不能保全,调查令没开过。这是第二次到法院。

法官通知申请诉讼保全的保函需要重新开,保函要写上案号。我们在立案之前准备的保函当然没有案号。和保险公司联系,重新出保函,然后送到法院。这是第三次到法院。

为了使案件能够尽快开庭,向法院申请一边诉讼保全一边开庭审理,法官通知对此做个笔录,这是第四次到法院。

接到法官通知可以开调查令了,到法院取调查令。这是第五次到法院。

然后持法院调查令到外地调查被告的财产。

查到被告财产线索,回京送到法院。这是第六次到法院。

然后为了财产保全,去了三次执行局。这三次不包括在去法院的次数,因为执行局和法院审判庭不在一个地点。

案件开庭审理,这是第七次到法院主审法官。

第八次去法院,是拿案件调解书。

这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中律师做的工作。这些事情,如果原告有时间可以自己干。但是,当事人付律师费可不是付的律师跑腿费。

前面说的调查令,即使原告可以想到,但法院只开给律师。去哪里调查,调查什么,这是律师提供的。这也是律师的价值。好消息是,我们查到被告600多万现金。

这个问题比较普遍。老赖欠钱不还,如果起诉,债主需要多了很多麻烦不说,还要承担诸如诉讼费,公告费等很多费用,对老赖的厌恶之感油然。

对这个问题,笔者的看法是:

第一,借钱的时候,最好是在借据上约定,一旦违约,原告方律师费、误工费等因为此笔债务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二,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垫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原告多付的诉讼费应当到法院申请退回。如果对方玩失踪产生了公告费,庭审的时候注意要求被告方承担。

第三,判决后老赖玩失踪,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债务、逾期利息和公告费用。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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