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什么情况下可以付给个人_工程款可以支付给个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1:26:09 人阅读
导读:这个现象我以前也遇到过我们这里也有一个包工头,赌博,赌的人不人,鬼不鬼,欠好多外债,也是阴错阳差,就到我们项目承包纯劳务作业,跟着他的有二十几个工人,工程结束了...

这个现象我以前也遇到过

我们这里也有一个包工头,赌博,赌的人不人,鬼不鬼,欠好多外债,也是阴错阳差,就到我们项目承包纯劳务作业,跟着他的有二十几个工人,工程结束了,我们项目把钱打给他提供的劳务公司账号,他拿着钱就去还赌债,剩下的发了一些给工人,但是还有三个工人没拿到,应该说没拿完,还欠有两万多,他就一直拖着不给,工人是外地的,找他一次非常不容易,找了几次都没结果,最后工人就直接到项目部找项目,项目部就打电话给他的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也来人了,说他的劳务费全部结算给他了,工人就开始不愿意了,说劳务公司和项目部没起到监督责任什么的,大吵大闹,非常生气的走了,去政府清欠办打报告了,清欠办打电话到项目,项目部把情况一说,钱已经全部付给他们,质保金都没留,清欠办说帮帮忙,给督促一下,那工人又回到项目部,气也消了,说话也和蔼了,请我们帮忙处理,我说,我一直都在帮你,我让劳务公司和这个老板对接的人直接去他家里,到欠钱老板居住地派出所报案,进行立案侦查,最后那欠钱的老板借钱把工人的工资结清!

我给你几点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一、做完活,算好工程量,钱一下给不完,如果对老板不是太信任,一定要让他打欠条,最好盖公章或按手印。

二、讨要工资一定要理性,不要在项目上搞破坏,因为最后能帮你要到钱的还是项目部,如果你搞破坏,严重的话,项目部会报警,警察会把你带走,定破坏社会稳定罪名,还有可能会定涉黑,恶意讨薪等

三、找政府部门清欠办工室,他会联系项目部让其帮你协调

四、多留证据,比如说你要工资打电话的录音,发的短信等等这些

希望这些可以帮到你

支付工程款业务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作如下分录: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 按照决算报告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扩展资料:(一)企业外包的在建工程,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二)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三)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长期借 款”、“应付利息”等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报废或毁损的,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四)在建工程完工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五)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六)企业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属于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勘探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题主想问的应该是:建筑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包、分包的税收以及开票问题: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经历了从11%到10%,再到目前施行的9%,又涉及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以及异地预缴等,可以说是目前最复杂的一个行业了,所以我的回答可能较长,恳请大家耐心开完。

按照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面举例来说明:

背景资料:甲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异地承揽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总造价300万元,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甲供、清包、老项目工程),乙公司为分包方(劳务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下又有若干个包工头或个人,甲建筑公司收到含税工程款300万元,支付给乙公司分包款50万。

至于怎么开具发票,这很好理解,肯定是甲开含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发票给工程的建设单位,乙公司开含税金额50万元增值税发票给甲公司。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包工头等涉税问题如下:

一、先说总包公司

1、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①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当以300万元扣除分包款50万元后的余额,在工程所在地,按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即预缴增值税为(300-50)/(1+3%)×3%=7.28万元,回到机构所在地应交增值税(300-50)/(1+3%)×3%-7.28=0.00万元;

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工程所在地为市级单位为例,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7.28×(7%+3%+2%)=0.87万元;

③合同印花税

在此案例中甲公司签了两份建安合同,一份是与建设单位签的总包合同300万元、另一份是与乙公司签的50万元的分包合同,按照印花税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交印花税为(300+50)×10000×0.03%=1050元;

④企业所得税

目前,大部分建筑业已经由以前的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由于没有具体数据,所以此处不做计算。

2、甲公司选择一般计税

①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当以合同价款300万元扣除支付的分包款50万元后的余额,在工程所在地,按2%预缴增值税,即(300-50)/(1+9%)×2%=4.58万元,销项税额为300/(1+9%)×9%=24.77万元,因总包选择一般计税,那分包也是一般计税,取得分包方开具的专用发票50万元,进项税额为50/(1+9%)×9%=4.13万元,假设甲公司不存在其他进项和销项,甲公司应在机构所在地补缴增值税=销项-进项-预缴增值税=24.77-4.13-4.58=16.06万元;

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同样以市为单位,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4.77-4.13)×(7%+3%+2%)=2.48万元

③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与上述甲公司按简易计税办法时一样,甲公司应交印花税1050元、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数据计算!

二、分包公司(乙劳务公司)

分包方已收到的结算款,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

1、乙公司选择简易计税

①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应交增值税为50/(1+3%)×3%=1.46万元;

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1.46×(7%+3%+2%)=0.5万元;

③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应交印花税为50×10000×0.03%=150万元

企业所得税需要具体数据计算,该处不做计算;

2、乙公司选择一般计税

①增值税

销项税额=50/(1+9%)×9%=4.13万元;

进项税额为乙公司取得的进项税额,假设乙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13万元;

应交增值税=4.13-2.13=2万元;

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乙公司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7%+3%+2%)=0.24万元;

③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应交印花税为50×10000×0.03%=150万元

企业所得税需要具体数据计算,该处不做计算;

三、包工头或个人

理论上,劳务公司取得分包工程不允许再次转包,但是在实务中却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是否合法,在此不做讨论!

正常情况下,劳务公司可以直接给包工头或个人发工资,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

在实务中,还涉及小规模纳税人、兼营等其他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我做的说明只是一般情况,希望能帮到您!

我是财税小青年,欢迎大家指导交流!

1、正常情况是可以的,类似普通民事委托。2、但是,如果是委托收账公司,采取暴力行动或其他侵权方式收取款项的,公司和收账公司均需对造成的结果负责。

如果是和私人签约的,由该私人完成工程,则工程款支付给私人并无不当。但如果是和公司签约的,那么即使支付给私人,则存在偷漏税的嫌疑,可能会承担税法上的责任;此外,即使支付给私人也需要签订合同的公司出具发票并确认私人是代该公司收款,否则将可能被公司追索,导致两次支付同一笔工程款。

转账是不能转到个人账户上的,公司的基本账户开转账支票有些银行还不会给你办,而且这样你也是违反规定,这个可以认定你为抽逃资金,现金取款可是可以,但是一定要在付给施工单位的时候开收据,让他们签章。在你开的现金支票的支票头背面让领款的人签字,以后以备查账。我和你估计是相同事业的,我也遇到过,我们单位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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