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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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找工作的社会权利不被剥夺,《刑 法》有具体规定,包括了有严格的监控措施。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感谢邀请:我所知,判刑不影响找工作,只是按着有关部门的要求办就可以,也就是有关部门能随时掌握身在何处就可以,问题是应聘公司是否有想法,这个就不好说了。
从法律角度说,社会应当包容和欢迎经过灵魂改造,重做新人的刑事犯罪刑满释放人员。但是,由于劳动力过剩和世俗的偏见,使得刑满释放人员很难如普通人一样找到工作,得到重新融入社会的位置和机会;同时,无法顺利融入社会而四处游荡的刑满释放人员又会因为经济和共同的特殊身份自成一体,进而发生重复犯罪的情况,使得社会普通人群对其产生更加严重的隔阂与偏见,更加不利于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找到工作,形成恶性循环。
被判过刑的人,找工作是有影响的。但也不必太担心,只是影响一部分。 公安机关都会有案底,毕业后找工作,只要不是国企、外企,就不会有太大影响,国企进都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家对于部分职业和岗位有特殊规定,比如说不准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也不得在国有企业从事领导岗位。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只要获得释放就等于重新回到人民的怀抱,享有公民的正常权利(包括就业的权利)。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合法吗_签了劳务合同单位不给上社保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