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看来你的老板是一个真正的大S,而题主又是一个真正的法盲,而你们又机缘巧合,居然凑到一块去了,更奇的是居然又发生这种劳资纠纷,真是叫人无语了!好了闲话少扯,直奔题主的问题吧!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可以扣员工工资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的劳动者工资有:
①、个人所得税
②、社会福利
③、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④、“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通过《劳动合同法》可以明确看到题主与用人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可以看到劳动者并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所以,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可以扣员工工资的理由与证据,因此老板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完全是一种非法行为!
员工辞职后完全是可以正大光明的要求老板发放自己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月之内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缴纳有关社保。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
所以劳动者不仅可以要回被老板扣的工资,还可以要求老板支付自己2倍工资,且对为自己没购买社保而进行赔偿。
当然要注意了2倍工资,最多只有11个月!
举例说明: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3年,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1月之内应签订劳动合同,若在1年之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2个月起,就应按2倍工资支付,因此最长只能支付11个月的2倍工资!
第二、三年开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社保也是应在签订合同之后,由用人单位自行去为劳动者办理,并按时缴纳社保费!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因此劳动者完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1、收集好自已在该公司的一些个人资料与用人单位的一些资料。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的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每月为你支付的工资条,上面有一个具体的工资明细,凭此工资条与公司协商沟通,将彼此交协录成音频或视频(只要企业拒绝你的要求),这将是增强证明公司违约的证明。
这些资料如果到了诉讼阶段,将会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2、解决的正确途径与方法。
①、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如果题主的工作时间比较短,最好是协商解决处理,只要差距不大,都是可以接受的!
若是工作时间较长,涉及到的赔偿金较大,则最好交由律师走程序,方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希望你能圆满处理此事!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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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足够的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得支付劳务工资。有没有劳务合同都得付,用人单位如果拒付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1.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拖欠你的工资;
2.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要求单位依法为你补交社保;
4.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律师,你好,可是我没有递交书面的辞呈,只是跟老板说的而已,但是公司人都知道。并且这应该不属于提前一个月辞职的,还差几天呢。而且我们公司法定节假日还需要人值班,还没有双倍工资,老板只是说轮休。我就是因为长时间这样才决定离职的(当然不止这些原因),公司很不正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去劳动局申请赔偿吗?基本都有些什么程序呢?这是小问题,我怕劳动局(长安区)不管这事!
没签劳动合同,对就业单位是很不利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时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长短也有讲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至于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5、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内应有病假工资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常以参加社保职工也要交钱、有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参保。还有些单位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的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
6、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专家指导: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等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自动离职有以下后果
一、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与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后,事实劳动关系也解除了,一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号码,你到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保金交纳手续。
二、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了。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应当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你自动离职后就没有了。
三、没有医疗、养老等社保金了。你没有离职之前,单位要给你交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你自动离职后,单位就不给你交纳了。
四、你将来可能无法退休了。如果交纳的社保金不足十五年,等你到退休年龄时,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退休金。
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你不按时交纳社保金,税务机关要加收滞纳金,再不交纳,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即上黑名单。
以上就是自动离职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当然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很短,没有办理过社保金交纳手续就没有上面的问题了!
很高兴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恭喜你,遇到一个法盲老总,可以教育他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