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断交社保一个月违法吗_社保一个月没交有什么影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6:54:51 人阅读
导读:因为离职換工作的原因,社保断交了一个月,有影响吗?什么影响?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不顺心,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因此,就要辞去原来的工作,重新寻找新单位。...

因为离职換工作的原因,社保断交了一个月,有影响吗?什么影响?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不顺心,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因此,就要辞去原来的工作,重新寻找新单位。这样社保缴费有可能会出现暂时断缴的情况。

寻找着新单位后,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重新办理社保,按照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依据职工月工资的28%为比例,进行缴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连同以前老单位缴纳的年限累计达到15年,便可终身享受社会养老保障。

假设,新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原单位同在一个社保局,新单位可接着你原来的社保继续缴费,只要累计满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就可按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假设,你所在的新单位和原单位社保缴费不在同一社保局,你可带上身份证,社保缴费相关资料,原单位证明可到原来社保局把你的社保关糸转往新单位社保局,由新单位继续接着原来的社保缴费,我想,由于转保延迟一两个月不会存在什么问题。连同以前累计满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用人单位停缴劳动者社保,不辞退劳动者,也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疫情期间公司财务说不交2月份的社保,因为我们2月份没有上班,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该怎么办?疫情期间公司财务说不交2月份的社保很明显是不合法的,为什么呢?因为2月份虽然说没有去公司上班,但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那么你的员工和你还是这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说不缴纳社保,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不但是要正常的缴纳社保,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最低工资待遇,因为2月份虽然说没有正常的上班,但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也应该按照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发放相应的生活费,那么员工所承担的这一部分社保待遇就直接从工资当中扣除就可以了,那么企业单位正常该承担多少就是承担多少。

根据最新的政策显示,实际上很多企业单位从2月份开始一直到6月份左右,那么都是免征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保待遇的所以说企业单位,实际上对于用工成本这一块来说,还是有较大的减免和支出的,所以说他没有必要不给员工来交纳社保,这样的话对于员工的个人利益来说就会受到其他的损失和影响。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意保险等五种保险,如果社保断交一个月所造成的影响分别是不同的。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在退休前缴满15年就可以,也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而且是多缴多得,但是尽量还是不要断交。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除非退休前缴纳满足20/25年能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然你如果断交一个月那就意味着本月享受不到医疗保险,但如果停缴是在两个月内,只需要次月再开始交,那次月就能接着享受医疗保险了。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待遇,且中间不可中断,如果中断一个月,那就需要再缴纳一个才能重新享受到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在你失业后,进行过失业登记后才可以申领,但是要连续缴纳保险达到一年的才可以享受,如果断交一个月,可能会导致你享受不到失业险。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只有在业期间才能享受的到,如果断交一个月,大概因为你离职,那么就享受不到工伤险了。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得到你,谢谢。

这种情况,目前还是比较多的。根据我的经验谈点个人看法。

由于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而出现拖欠一两个月的工资,甚至出现拖欠社保的情况,这不是少数,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几乎成了常态,那么面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第一,作为公司要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

我所在的公司和你现在情况一样,拖欠一两个月的工资已经是常态,但是公司并没有回避问题,而是通过召开职代会等形式,主动与员工代表座谈,向员工主动说明公司面临的困难,采取的措施等,发动员工与公司一起共渡难关,当本月不能按时发工资时,提前向员工说明,让员工有思想准,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分步解决员工工资问题。

由于员工的工资结构不一样,部分员工上有老,下有小,部分人还面临房贷、车贷等压力,所以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是员工最基本的期盼。遇到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公司要有效地加强资金的调动力度,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和银行到期还贷资金的情况下,要将员工的工资纳入优先解决的范畴。我们的做法是,优先解决一线员工的工资,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以延后,毕竟中层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要高于普通员工,更了解公司的情况,理解程度也更高。

第三,主动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社保部门沟通。

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不能闭门造车,既不向员工说明情况,也不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这样做的结果是非常危险的。要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情况,对外,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对内得到员工的理解。特别涉及员工社保等方面的问题,那些可以缓缴,哪些必须及时缴纳,都必须和社保部门汇报,得到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员工要理解公司的困难,和企业共同时艰。

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可以增加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心和鼓舞全体员工的士气。只有企业和员工上下一心,相互理解企业才能走出困境,企业好了,员工才能好,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大家庭,那么家庭的和睦比什么的重要。

总之,对于拖欠员工一两个月工资的企业,作为企业和员工都要相互理解,企业有难处,员工也有难处,如果大家都能抱团取暖,那企业的未来一定向好。只要不是恶意拖欠,我想员工都会理解和支持的。

过年,公司会放假一段时间,在这一个月,公司不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首先年假期间不缴纳社保肯定是违法!年假是员工该享有的福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此造成的断缴由公司承担责任。

建议还是和公司协商解决,有些政策是支持补缴,或者是出具补缴的原因证明也是可以享受此政策!

视频讲解-社保断缴可以补缴吗?

【问题观点】

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员工是不违法但是企业是违法行为。最终吃亏的是双方。

相关法律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方面

有的员工表示,我在老家已经缴纳了保险,就不在企业缴纳保险。企业还会将自己缴纳保险的部分费用结算在自己工资上,感觉一点也不亏本。

  • 医保差别。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新农合。

  • 养老差别。职工养老是强制执行,居民养老是自愿的。

  • 其他区别。部分地区的工龄是按照职工医疗养老计算的。

小A在公司工作了10年多,因为有家乡的新农合,于是就和企业协议商店不缴纳保险,但是企业每个月多给予500元的补贴。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小A重新着了加公司,核算工龄的时候,小A无法出具社保记录,其工龄为0年。

企业方面

无效行为

  • 合同协议签订无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从企业的角度想,为了防止将来员工反悔,必定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这样的合同协议签订是无效的,因为它违背了相关法律。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等都不能够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

  • 合同内容无效。合同规定的内容无效,内容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签订无效,其内容必定无效,这里假设签订有效,只讨论内容)。

举个例子:小A自愿放弃社保,某日上班,发生车祸。公司以合同内容中约定不负任何责任。小A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小A鉴定为工伤,由企业负责。

即使你协议进行了免责声明,但是这个声明内容与国家法律相冲突,那么也是无效的。

违法行为

《劳动法》有多条进行了规定,企业一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在30日内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不签订合同更是违法,签订合同就必须购买)。因此,企业不缴纳相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隐藏风险

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与企业签订协议,但是企业隐藏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 罚款。企业会面临劳动仲裁委的罚金处理。

  • 补缴。企业需要从合同签订日起进行补缴。

小A在企业工作,离职时候以企业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委认为小A所说事实,企业需要补缴小A的保险,并对企业除以巨额罚款

总结

从员工考虑,你缴纳保险的好处要明显大于企业给予的那点补助。

从企业考虑,不缴纳保险不仅违法,还面临着罚金处理。

我是浪涯人,不生产知识,只是知识的搬运工,欢迎您的关注,希望与您沟通交流。


公司断缴社保没有通知员工,如果是有客观特殊原因应该进行说明,如果是自己主观为之,是违法的,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这里告诉我们,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缴纳社保,同时还需告知员工,其中不可抗力可以理解为特大自然灾害,紧急状态等,应以国家相关规定而定,比如这次武汉疫情影响,人社部等部门就把此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为众多企业实行了缓缴、减免,但不是不缴纳,请注意区别。


其次,《社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这里告诉我们,人社部门应该及时将缴纳情况通知到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里就说明了用人单位如果不缴纳社保的严重后果,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以及处罚部门。


最后,《社保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里告诉了我们,任何人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都可以进行维权。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如何进行维权,如具体向哪些部门(主要是人社部门)维权,以及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处罚等。


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当你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忘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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