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骂学生违反了什么法律_老师掌掴学生该如何处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22:23:44 人阅读
导读:不要再拿老师来热议了。父母再毒也是生身之本,老师再狠也是成长之杖。要成为人,谁能离得开父母,要成为才,谁能离得开老师。当你成人了,对父母说三道四,那你只是畜牲;...

不要再拿老师来热议了。父母再毒也是生身之本,老师再狠也是成长之杖。要成为人,谁能离得开父母,要成为才,谁能离得开老师。当你成人了,对父母说三道四,那你只是畜牲;当你成才了,对老师指手划脚,那你只是骨仔。整天给老师出问题,醉翁之意不在酒。你有空到学校走走,看看现在有几个男儿当老师?当女性全部占领学校的时候,我敢保证,再没有老师打学生的事了,特别是初中以上的学校。因为再狠的女老师也打不过萌娃。很快了,家长们再也不会担心有自己的孩子被打的“危险"了。忍下吧,亲爱的家长!

谢谢邀请。题主所言说明,家长对孩子有深深的期待,对老师也是满满的信任。但是也要明确一点,家长此心可嘉,老师此行当止

望子成龙,是家长对孩子的期待。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抚养长大,多少艰辛。父母对孩子的付出,是没有任何代价的。他们期盼孩子长大有出息,能够平安幸福,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是,家长也明白,孩子如同小树,他的成长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家里,有父母的监督和看管,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眼底下,如有过错或不足能够即刻纠正,如到了学校,脱离了家长的视线,只有委托给学校和老师管理了。

严格管束,是家长对老师的信任。家长让老师严管孩子,无论打骂都行,说明家长是个聪明人、情理人、明白人。同时,也说明他对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是极为重视,对学校和老师也是极为信任的。

现在一些家长比较护短,孩子一旦有错,不是找自家孩子原因,而是找学校和老师的毛病。这样,老师和家长沟通起来非常困难,不利于孩子学习和成长。

如果如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那么老师与家长既利于沟通问题,也利于学生改正不足,是双利双嬴的一种情形。

严管厚爱,是老师对家长的交待。其实,这也是老师对学生应该担负的使命和责任。老师如何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是受道德、情理和法规约束的,但打骂学生是决不允许的,即使家长真有此心,那么老师也绝不可有此行。

否则,他既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情理的不容,也会受到法规的惩罚。

老师对学生,就如同父母一样,管理要严格严厉,对各种违纪行为和过错过失,要及时制止和指出,摆事实讲道理,让他们知错而改,不断进步。

同时,也要真心关心学生,象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能够顺利地成长成才。

总之,老师遇到这样通情达理的家长,是值得欣慰的;同理,家长有如此的觉悟和胸怀,也是值得赞许的!

鉴定伤情,保留证据,报警,找教育局,不赔,你就闹,上新闻。别管对错,言传身教的给自己孩子做个榜样,将来必成大器

您好 随意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报警是学生自己的权利。

法律上自然没有这个规定,只是规定对未成年的学生有监护职责。但法律同样没有对老师一般的打骂学生规定了处罚规定,因为法律调整的起点比较高,不会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调整,法律不会调整你吃饭一定要右手拿筷子,拿了左手就是违法的。所以不要一有什么事就上升到法律,法律处罚调整,你就无法生活。   老师有时打骂学生,这有多个方面,有些是恨铁不成钢,这能理解,只是方法不对。有些是师德有问题,性格缺陷,动不动拿学生出气,一有不如意,就打骂学生,至于这样的老师,建议找家长和学校反应情况,情节严重的,向教育局投诉。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无论是打脸,还是打屁股,均属于体罚,违反教师法规定。但是,有些学生的确顽固不化,连续警告不听劝阻,更有甚者顶撞辱骂老师,对于此类学生,老师唯一能做的就是通知家长来校处理。打了,就是违反教师法,很有可能惹上麻烦,比如家长来学校闹,老师是背理的,没法解脱!倘若忍下,教师尊严与威信受损,再管教班级学生,学生会有持无恐!故此,老师左右为难。于我而言,谁敢挑衅课堂,我是绝对不会容忍的,就算是死,也会力拼到底,因为,我不守住课堂底线,受损的不是我个人,而是整个班级师生。但,若是不在课堂,我会忍让三分,通知家长来校处理。我教书二十多年,遇到过不少难以管教的学生,打过学生,只不过我打的部位多是肩,腿,不打脸和后脑。我打学生有两个原则,一是家长授权,二是打了立刻通知家长,并主动承认动粗了,打了几下,打的哪儿,为什么我动粗。到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家长投诉或与我扯皮!有种办法可以不动粗,但太残忍。那就是拒不接受该学生进班级,要求转校或转班,或是直接说明,不再管教该学生,只要他不闹课堂,随他自生自灭。总体而言,我认为教师应有惩戒权,若不然,如何应对品恶之生呢?

老师打学生?什么仇?什么恨呢?

如果是教育孩子,老师意识不够,最多也就是“体罚学生”,违反中央文件精神,还没有到违法的程度。

如果是违法,肯定是造成伤害了。无论是不是学生,对少年儿童造成伤害的,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违法犯罪行为,由法院和检察院认定,和裁定责任与量刑。不是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能够确定的。

现在,规则不够清晰,造成很多误会,也增加了老师管理学生的难度。现在老师不会那么认真的,打学生或者骂学生,都很少了。甚至正常的批评学生,老师也不愿意了,都怕惹事上身。

几千年的教育实践,也是有经验的。适当的惩戒,对于管理和教育学生,是有好处的。虽然“棍棒底下出孝子!”这话有点偏颇,但是娇惯与恶果的必然联系,并不需要多久,十来年吧就“现世现报”,也是反复演绎着的。杀父母,或者性格乖张的人,多是娇惯的恶果。

国家,应该重视目前这种状况。制定一个合理的惩戒制度和对应的方法。新加坡的鞭刑,我觉得合理而且也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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