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_个人薪金所得税怎么计算方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1:12:40 人阅读
导读:个人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

个人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这个怎么说呢,扣多少应该按照工资待遇算账,也算是贫富的一种均衡器吧!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经历了自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计算,已经有6个月了。工资一万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因人而异,大部分人是不需要上税或者已经大幅度降税!

一、现实生活中,收入分段与个税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从是否上税和渐进递增税款的角度,可以将纳税人群体划分为以下3类:

1、绝对不用上税的纳税人

最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税前基本扣除数(起征点)为5000元/月。月平均收入小于或者等于5000元的,属于绝对不用上税的群体!根据1-6月份官方公布的最新数据可查,约7亿劳动者约1亿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出多数劳动者属于这个纳税人群体。

2、尽享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虽然现实生活中,纳税人个体和家庭情况差异比较大。但是,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涉及纳税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计6项,每个纳税人均可以申报1项或者多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很大限度的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

月收入大于5000元,同时不超过36000元的纳税人,笔者认为是新个人税实施条例的最大受益群体。通过不断挖掘自身专项附加扣除,无论是应税所得额还是税率均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3、专项附加扣除效能递减的纳税人

自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税率档开始,专项附加扣除对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影响越来越小。一方面专项附加扣除的绝对值有限,另一方面收入的绝对值不断增加导致税率不断推高,专项附加扣除的效能越来越低。

这部分纳税人属于目前社会高收入人群,也是超额累进税率的理论基础的具体体现!

二、月收入1万,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采用的是综合税制!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受到综合收入的影响,不再仅仅针对工资薪金,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共计4项!

另外,纳税人除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外,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会产生必然的影响。因此,个体差异比较大,本文选取单一工资薪金的实例分析,以供大家讨论。

例:段某2019年平均月工资1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预交金额和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金额。

1、基本扣除数5000元/月;年基本扣除金额5000元/月*12=60000元;

2、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养老保险

昆明市2019年最新的加权社平工资是5178.33元,段某的单位执行最低档60%缴费基数,个人养保费率8%,实际个人承担248.56元/月,2982.72元/年。

医疗保险

昆明市2019年医疗保险截止2019年7月份,未做调整,依然执行的是2018年的标准。个人实际承担的金额为74.52元/月,894.24元/年。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以实际工资为基数,上不封顶,个人不承担,本文省略)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执行纳税人实际工资,个人缴费率为0.3%,个人实际承担30元/月,360元/年。

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合计=248.56+74.52+30=353.08元/月,即4236.96元/年。住房公积金不是所有纳税人都缴纳,本文不再赘述。

3、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显示,段某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以下3项:

子女教育

段某2019年1月1日申报抚育年满或者超过3周岁的儿女两名,每名子女每月税前扣除1000元,合计每月扣除2000元,每年子女教育扣除24000元。(其配偶未分摊扣除数)

主要工作地住房租金扣除

自然人税收系统显示,段某租住昆明市公租房,按照城市规模昆明市可以扣除1500元每月,18000元/年。(配偶未分摊)

赡养老人

段某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人,且段某非独生子女,按照平均分摊的原则,每月可以税前扣除12000元,1000元/月。该项目按照赡养行为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金额不以赡养人数的多寡发生变化。

段某未申报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段某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子女教育2000元+住房租金1500元+赡养老人1000元=4500元/月,即54000元/年。

4、个人所得税每月预交金额

基本扣除数=5000元/月;

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353.08元/月;

专项附加扣除=4500元/月;

应税所得额=10000-5000-353.08-4500=146.92元;

税率:查阅上图个人所得税表一,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单位代扣预缴金额=146.92*3%-0=4.41元

5、年终汇算清缴

纳税人段某的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涉及两个重点:段某全年收入仅工资薪金;且工资薪金相对稳定没有起伏,税负月预交和年平均数没有差异。

因此,段某月预交个人所得税和全年实际税负没有差异,因此不需要单独再汇算清缴。

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4.41元/月*12月=52.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从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为800元,辽宁地区附加扣除四项补贴100元后,辽宁地区费用扣除标准为9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为1600元(辽宁地区相应取消100元附加扣除费用);2008年3月1日起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2011年9月1日起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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